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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深入推进金融服务水利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解读

日期:2023-03-06

    20233月,重庆市金融工作局、重庆市水利局、重庆银保监局、重庆证监局共同印发出台《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入推进金融服务水利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发〔20232号)。为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重庆市深入推进金融服务水利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水利投融资改革创新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办法〔202264号)规定,及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再次征求重庆市深化水利投融资改革创新十条政策措施分工方案修改意见的函》(渝水函〔2022226号)要求,重庆市金融工作局作为牵头单位,制定金融服务水利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二、编制过程

    本文件牵头起草单位重庆市金融工作局,参与起草单位为重庆水利,在本文件制定过程中,一是提前调研情况2022年以来,重庆市金融工作局领导带领银行保险处到各行业主管部门调研存贷款运行工作,到渝东南、渝东北实地考察农村金融工作、参与水利投融资发展相关会议基础之上,同步落实国家水利部与各政策性金融机构2022年以来召开的各项座谈会与签署相关金融支持水利发展有关协议内容,对水利行业发展要求及重庆区域发展情况进行了较为全面的了解与掌握。二是广泛征求意见20226-20228月期间,重庆市金融工作局领导及银行保险处通过召开专题会、研讨会、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征求涉及水利融资的主要银行机构、市级相关部门及中央驻渝监管机构通过征求意见收9个单位的建议修改完善,同时,于20221223日在重庆市金融工作局官网进行公开征求意见等有关程序,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若干措施》。三是完成合法性审核。《若干措施》已通过重庆市金融工作局政策法规处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核,由外聘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三、工作目标和思路

    主要目标为配合全市水利投资项目的高质量发展,提升金融服务水利融资力度;传统银行融资方面根据各类银行特性,分门别类推动提供金融服务的广度,考虑信贷的各项要素并结合水利的基本特性提供更优质的信贷服务;针对非银金融机构方面,立足于各类金融机构业务范围,通过产品或模式的创新积极参与水利项目金融服务,引导水利项目主体通过各类金融工具加快项目进程,最后构建联动沟通、考核督导、人才交流等机制提升金融服务的质效。扩大引导金融机构在“五见”(见产品、见对象、见模式、见规模、见风控)上更实更细更聚焦,推动全市水利高质量发展。

    主要思路方面,《若干措施》严格遵循《重庆市深化水利投融资改革创新十条政策措施》文件规定,严格按照重庆市金融工作局职能职责、权限范围制定。制定过程中,参考贵州省《关于深化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河南省《关于深化水利工程投融资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浙江省《关于深化水利投融资改革推进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办法意见,充分保障制定程序的规范性和严谨性。

    四、主要内容

    本次《若干措施》主要包括四个部分:一是总体要求。主要希望通过落实中央及市里相关精神,推动提升金融服务水利融资力度;二是优化银行信贷服务。支持金融机构在贷款期限、贷款利率、还款计划、还款来源、资本金比例、担保方式等方面实行更优惠的政策;三是引导多层次金融服务。即引导除银行外的各类金融机构、各金融市场创新服务水利基础设施的建设发展;四是构建立体化保障体系。主要内容为落实金融、水利主管部门相关职责,联动区县加强金融服务“融资+融智”的机制建设。


政策原文:

重庆市金融工作局 重庆市水利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入推进金融服务水利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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