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交易场所风险管理,指导交易场所强化风险控制,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交易场所监督管理的意见》(渝府发〔2013〕44号)等文件要求,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原重庆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制定出台了《重庆市交易场所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下称《指引》)。
二、适用对象
《指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经批准成立的交易场所,含从事权益类、合约类交易的交易机构及分支机构。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八章五十八条。第一章总则,明确了监管的目的及依据、适用的监管对象等。第二章风控体系,明确了内设机构、人员配置、内部管理制度等风险控制体系。第三章风控措施,明确了业务管理制度、风险控制措施等。第四章违约与争议处理,明确了违约处理办法、交易争议处理制度、交易主体违约行为等内容。第五章信息披露,明确了信息披露制度、披露事项等内容。第六章风险处置,明确了风险处置制度、风险控制措施、异常情况处理、异常交易行为等。第七章监督管理,明确了监管措施等。第八章附则,明确了《指引》的解释主体、实施时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