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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 工作指引》政策解读

日期: 202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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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和意义: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落实金融为民的工作要求。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要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践行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的重要体现近年来,我市小额贷款行业发挥“灵活、便捷、小额、分散”优势,不断提升普惠金融服务效能。但在行业发展进程中,一些小额贷款公司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能力水平还有待提升。进一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亟待加强行业消保规制建设,推动处置有依据、监管可预期、约束有细则。

二、制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81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86号)、《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渝办发〔2008239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小额贷款公司特点和监管工作实际,在充分调研借鉴同类规章制度,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本《指引》。

三、主要内容:《指引》共六章四十条。

第一章是总则,阐述了依据目的、适用对象、权利保障、消费者提示、管理主体、行业协会等要素。

第二章是机制建设和内部管理,明确了责任归属、机制建设、内控制度、教育培训、考核评价等方面。

第三章是行为规范,提出了适当性、合法性、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质量和监督、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公序良俗秩序、信息安全权、债务清收、合作管理等要求。

第四章是消费争议解决,制定了消费争议与投诉、鼓励协商、多元化解、争议处理渠道、处置要求、信息提供、不予受理及终结、受理及告知、自查报告、档案管理、依规处理等细则。

第五章是监督与管理,包含机制建设、监管措施等。

第六章是附则,说明了过渡期、转致、解释权、实施时间等内容。

四、核心要点

(一)体现“大消保”导向。《指引》旨在规范机构经营行为,明确消费争议处理流程,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建立以消保为中心的小贷行业监管与发展机制将消保理念贯穿机构的公司治理、企业文化、经营战略、产品设计、信息披露、贷后管理、争议解决等全流程。其中的相关规定,包括要求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费者保护机制,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八项基本权利等内容,均来源于现有法律法规、监管规制和行业公约,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予以归纳、提炼、迭代和细化

二)规范投诉办理流程。《指引》明确了市级和区县的分级分类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同时规定了向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反映问题需提交的基本材料清单,以及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在受理处置中的规范程序,实现设置规范指引并加强身份核验的“有筛机制”,有利于推动投诉办理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和有效性,更好支持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遏制恶意“维权”挤占公共资源的行为,净化行业生态。

(三)推动纠纷源头治理。《指引》提出了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和协同治理路径,既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全面提升消保水平、保障争议处理渠道畅通,也倡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恪守诚信、依法维权,并强调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同时鼓励消费者和小额贷款公司积极通过协商和解,提请第三方组织调解,申请仲裁等多元方式处理纠纷、化解矛盾,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机构、吸附在行业,推动问题实质解决。


政策原文:

重庆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