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洪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集中开展长期停业小额贷款公司清理处置工作的建议》(第0080号建议)收悉。我局对此十分重视,并与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重庆市税务局共同研究,结合工作开展情况,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行业发展情况
2008年试点以来,小额贷款公司经过10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普惠金融服务的重要载体,具有放贷速度快、还款方式灵活优势,截至2019年12月末,我市有小额贷款公司275家,注册资本1079.88亿元,贷款余额1584.06亿元,在服务三农、小微企业、民营经济融资需求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资本实力和贷款规模位居全国前列。
近年来,受外部宏观经济下行、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公司治理不规范等因素的影响,小额贷款公司出现了贷款质量恶化、转型升级困难等问题,部分公司偏离主业模式,经营困难甚至陷入停业半停业等非正常经营状态。针对这些情况,监管部门一方面加强对正常经营公司的日常监管,引导依法合规、持续稳健经营;另一方面加大对长期停业的“僵尸”机构清理处置,依法依规引导机构有序退出市场。
二、日常监管情况
坚持“风险为本”的监管理念,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始终把风险防控摆在第一位,我市小贷行业不良率低于全国同行平均水平,行业风险总体可控。重点抓了以下四方面的日常监管工作。
一是坚持规制先行。实行审慎、同步、适度和分类监管,行业监管制度体系基本形成,覆盖机构准入、市场退出、日常监管、公司管理、融资业务、风险防范等方面,对融资来源、网络小贷业务实行重点监管,制定负面清单,明确业务红线。二是坚持协同监管。实行市、区县监管部门两级联动监管架构,加强与人行、银监、公安、市场、税务、法院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到监管互助、信息互享、执法互认。三是坚持突出重点。加强公司股东、高管、模式、内控等方面的准入审查,在前端把住风险关口。划定日常经营“三条红线”,重点管住资金来源,强化风险预警提升,严防因单体风险引发群体事件。四是坚持创新监管。加强非现场监管,搭建小贷监管系统;强化现场检查,实行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依法依规给予监管处罚;实施分类监管,及时修订调整监管评级指标,实行定期年度评级和月度微调相结合的动态评级。
三、长期停业公司清理处置情况
针对长期停业半停业小额贷款公司,近年来监管部门主动出击,积极探索小额贷款公司退出市场的有效方式,逐步摸索出了符合行业实际的机构退出方式。 2019年3月,市金融监管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重庆市税务局印发《关于集中开展长期停业未经营小额贷款公司清理处置工作的通知》(渝金〔2019〕107号),明确了清理处置的认定标准、工作程序、处置方式等内容,依法依规开展摸底调查、清理处置工作,基本实现了盘活一批、转型一批、关闭一批的工作目标。
(一)处置方式。一是限期整改恢复正常经营。公司股东愿意整改并具备整改条件的,在满足增加放贷资金、确定业务模式、落实办公场所和从业人员等监管要求,经验收后,准予恢复正常经营。二是变更为不从事金融业务的企业。公司股东愿意注销小贷业务经营资格,准予变更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并依法享有原有债权本息的清收权利、依法负有对原有债务的偿还义务。三是申请解散清算公司。符合《公司法》解散清算有关规定的公司,依法自行组织开展清算和申办注销。四是强制注销经营资格。对既不能整改恢复正常营业,又不愿意主动申请变更或解散清算的公司,依法依规强制注销其小贷业务经营资格,并函告市场监管、税务部门依法予以处置。
(二)处置成效。2019年各区县完成了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全面集中摸底排查,基本摸清了机构经营状态。在此基础上,市金融监管局进一步对疑似机构逐一开展监管约谈,确定“僵尸”公司监测名单,并“一企一策”提出整改和处置建议,确保清理处置工作平稳有序,防止发生处置的次生风险。截至2020年4月3日,累计清理处置14家公司(其中2019年清理处置10家),对其余公司正在依规按程序采取监管劝退、自行退出、整改规范、强制退出等措施进行分类处理。
下一步,我局将在坚持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前提下,联合市场监管、税务等有关部门,持续推动长期停业半停业小额贷款公司清理处置工作。一是实施清单式管理,精准分类施策,强化督查整改,实行名单动态管理,激发市场活力。二是加大处置力度,依法依规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加快停业半停业机构整改和退出进度。三是加强风险管控,做好处置工作风险预判,防范处置的次生风险,切实维护地方金融市场秩序。
此答复已经阮路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13日
联 系 人:彭刚
联系电话:67572057
邮政编码:40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