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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000MB16594724/2020-00777 [ 发文字号 ]渝金议〔2020〕20号 [ 发布机构 ]重庆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成文日期 ]2020-12-11 [ 发布日期 ]2020-12-11 [ 体裁分类 ]人大建议办理 [ 有效性 ]

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8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戴季宁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完善央地金融监管协调长效机制的建议》(第1080号建议)收悉。您在建议中指出了健全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重要意义,深入分析了重庆监管协调机制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开门见山、直指要害,同时提出了加快完善重庆金融监管协调长效机制的3条建议,内容具体、操作性强,对我市持续加强地方与中央在渝金融管理部门的协作合力,共同推动健全完善央地金融监管协调长效机制提供了很好的借鉴,让我们获益匪浅、深受启发。我局高度重视1080号建议办理工作,与您及时沟通听取指导意见,并与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保监局、重庆证监局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央地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建设情况

(一)国家层面有部署。20201月,国务院金融委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建立地方协调机制的意见》(金融委办发〔20201号,以下简称《意见》),对各省(区、市)建立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作出了具体部署。《意见》明确提出,地方协调机制接受金融委办公室的领导和业务指导,设在人民银行省级分支机构,由其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省级派出机构、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以及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意见》指出,地方协调机制定位于指导和协调,不改变各部门职责划分,不改变中央和地方事权安排,主要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加强金融监管协调、维护区域金融稳定、推动金融信息共享、协调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跟踪和督促落实金融委及金融委办公室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部署。

(二)监管部门抓落实。《意见》印发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指导支持下,在渝金融管理部门与我局一道,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积极行动、通力合作,充分借鉴北京、山东模式,结合本地实际提出了构建1+1”的地方金融工作协调机制。326日,由人行重庆营管部召集,重庆银保监局、重庆证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重庆外汇管理部等单位及我局共同参与,顺利召开了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重庆市)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文件,研究讨论了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金融支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点议题,安排部署了完善优化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重庆市)的下一步工作重点。

(三)机制运行有保障。41日,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重庆市)1号文件正式印发,规定了组织架构和职能职责,明确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重庆市)由人行重庆营管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重庆银保监局、重庆证监局、市金融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外汇管理部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重庆市)下设秘书办在人行重庆营管部,具体负责日常事务性工作。同时,《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重庆市)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也已正式出台,从“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加强金融监管协调、促进区域金融改革发展、防控区域重大金融风险、推动金融信息共享、协调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进一步规定了主要职责。《工作规则》明确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重庆市)实行集体讨论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根据工作需要和成员单位提请适时召开专题会议。

(四)工作合力在增强。一方面,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重庆市)建立后,与市政府金融工作有关议事协调机制的协作联动持续增强,在金融运行形势研判、属地金融监管、行业信息沟通共享、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等方面互为依托和支持,推动形成了更强的工作合力,为全市重大战略、重大项目谋划和重大工作决策提供了积极有效的参谋服务。另一方面,按照《重庆市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实施方案》部署,重庆金融工作协调联席会议拟调整为重庆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全市地方金融监管和风险处置的统筹协调;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领导小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等现有机制也运转顺畅高效,有力应对了新冠疫情带来的冲击,确保了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等重点工作的有序推进。

(五)密切协作显成效。中央在渝金融管理部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及市级有关单位密切协作,确保了全市金融业在疫情冲击下保持稳健有序运行。全市存贷款余额增速今年以来逐月回升,截至4月末分别达到6%14%;前4月企业债券发行量、证券交易量均保持两位数增长;银行业不良率、小贷不良率、担保代偿率等主要风险指标优于全国,重点企业单体风险化解有力,前4月新发非法集资案件数和涉案金额同比双下降,P2P网贷机构长效处置工作推进有序,全市金融风险总体可控可承受。此外,央地金融监管部门还不断加强信息共享、政策协同、监管协作和日常互助,在疫情期间全力支持全市企业复工复产和生产经营、帮助重点企业纾困解难,积极助推重庆内陆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中新互联互通项目建设等全市重点工作,共同解难题、求实效。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结合您提出的有关工作建议,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在渝金融管理部门一道,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抓好抓实:

(一)优化完善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重庆市)。进一步全面落实国务院金融委各项工作要求,推动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重庆市)在监管协同、信息共享、央地协作、资源整合、风险防控、深化改革等方面发挥更加积极深入的作用。着力加强监管数据、监管报告、行业运行和风险情况等各方面信息共享,做好全市金融业重大事项、突发事件、重大监管措施的沟通协调,加快重大课题研究、金融知识宣传、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检查、区县金融监管、反洗钱监管等方面资源整合,持续提高监管效率,积极争取中央金融管理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为重庆金融业的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生态环境。

(二)推动建立重庆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加快贯彻落实《重庆市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实施方案》有关部署,尽快建立重庆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机制,细化完善机制运行规程,并着力强化与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重庆市)的协同联动,形成1+12”的放大效应,进一步增强在渝金融管理部门与市级有关部门在金融监管、行业发展与风险处置上的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地方金融监管条例尽快出台,持续整合各项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机制力量,统筹解决好全市金融发展改革稳定方面的重大问题,持续抓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深化金融改革、防控金融风险三项任务。

(三)持续加强协同联动保障全市重点工作推进。进一步加大向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沟通汇报力度,引导全市金融机构积极争取总行总部资源,推动各方力量更大力度向重庆倾斜支持,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庆内陆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科学城建设,以及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等重点工作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支撑。强化金融、财政、产业、司法部门的日常联动,在政策研究储备、企业融资服务、风险处置化解上深度协同,助力全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此答复函已经阮路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530

人:刘松

联系电话:63052911

    邮政编码:4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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