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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000MB16594724/2021-00136 [ 发文字号 ]渝金议〔2021〕3号 [ 发布机构 ]重庆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成文日期 ]2021-04-13 [ 发布日期 ]2021-04-13 [ 体裁分类 ]人大建议办理 [ 有效性 ]

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34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陈平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施工企业银企合作的建议》(第0344号)收悉。经与市住房城乡建委、重庆银保监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应收账款质押贷款

你在建议中指出,施工企业多数属于依靠核心资质及建设业绩承接业务的轻资产公司,应收账款作质押贷款需要建设业主单位的支持并形成有效的应收账款额度。近年来,我市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多种渠道,降低对抵质押物的依赖,优化“轻资产”型企业的融资方式。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融资方式,为产业链上游企业解决先货后款模式下的资金占用问题,截至2020年末,辖内银行机构应收账款融资余额679.8亿元,施工企业作为典型的建筑业上游企业受惠其中。

同时,出于风险管控的需要,《商业银行押品管理指引》要求商业银行应审慎确定各类押品的抵质押率上限,并根据经济周期、风险状况和市场环境及时调整。

二、施工企业分类管理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1265号),重庆市住建委已于20127月启动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工作。将企业的合同履约、工程质量、安全文明等方面的信息纳入评价范围,并根据评价结果实施差异化管理。例如,对连续1年、2年和3年以上未发生拖欠的诚信企业,工资保证金分别减免50%60%100%,全市在建项目资金减免率超过70%

三、保险担保产品研发

(一)保险产品方面。目前,保险公司在建筑行业已有保证保险产品可供选择。主要包括以下产品:投标保证保险、建设工程完工履约保证保险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履约保证保险。2020年,重庆辖内财险公司分别承保4322笔、42笔和11笔保单,提供风险保障4.3亿元、2679.5万元和1881.5万元。

近年来,我市按照进一步深化银行业保险业“放管服”改革要求,积极推动银行业保险业更好服务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引导保险公司推行以保险、银行保函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重庆银保监局正在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合作论证银行电子保函的可行性,发挥市场化担保机制作用,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

(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方面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2018年市住房城乡建委联合市人力社保局印发《关于在建筑领域推行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通知》(渝建〔2018567号),推行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工资保证金;2019年市住房城乡建委再次发文,强调各区县要积极推行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工资保证金,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从实施情况来看,企业选择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工资保证金的比例呈持续上升趋势,2020年全市银行保函方式缴纳金额占30%

下一步,我局将与市级有关部门一道,支持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审慎研究,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应收账款抵质押率,拓宽施工企业融资渠道;引导保险公司主动对接建筑施工企业,根据市场需求有针对性地研发相关保险产品,不断提升建筑行业保险覆盖面和保障水平。市住房城乡建委还将继续指导和督促各区县加大宣传力度,帮助企业用好银行保函制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同时,结合全国建筑企业资质改革和我市建筑业发展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对施工企业诚信管理办法修改完善。

此答复函已经阮路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金融工作局

202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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