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鸣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发展乡村物流金融,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第0398号)收悉。经与重庆银保监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重庆金融监管部门指导辖内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聚焦“三农”重点领域,持续优化金融供给,积极支持银行业等金融机构开展包括乡村物流在内的各项金融产品服务,金融助力乡村振兴质效得到明显提升。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金融支农政策。出台《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农村金融机构进行定向费用补贴,鼓励银行保险机构下沉网点、增加人力、布设机具、渠道互通等方式,进一步缓解“三农”金融服务难题。出台《重庆市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市、区县两级财政部门积极参与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通过资本金投入、建立风险分担机制等方式,支持辖区内融资担保公司为小微和“三农”提供融资服务。
(二)补齐农村基础金融服务短板。一是在实现行政村农村基础金融服务覆盖率100%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功能,引导相关机构提质扩面,拓展综合服务场景,实现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综合金融服务不出镇。二是引导辖内银行机构在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基础上,创建了秀山清溪5G智慧银行示范网点、开州大进自助银行等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示范点,极大地满足了当地村民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三是重庆农商行通过设立自助机具、农村便民服务点、流动服务车等方式,并推广微信申贷、线上申贷渠道,辐射6095个行政村,做实服务到村。农行重庆市分行全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加快县域场景建设。2020年新增县域重点场景69个。
(三)引导辖内银行机构持续加大对“三农”领域的信贷支持。截至2020年末,全市涉农贷款余额6298亿元,较年初增长8.78%,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881亿元,较年初增长20.36%,普惠型农户经营性贷款587亿元。开展农机设备的租赁贷款,帮助相关农业主体在缺乏抵质押担保的情况下获得信用贷款159亿元。
(四)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主机厂、商业银行等机构搭建汽车金融服务平台。其中,关于汽车金融服务公司的设立条件可详细参见《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08年第1号)第二章“机构设立、变更和终止”和《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0年第6号)第二章“机构设立”等内容(2个文件均在中国银保监会门户网站上公开)。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为乡村物流在内的各类购车人群提供便利、快捷、低成本的信贷支持。2020年,辖内的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为55万长安汽车品牌的各类乘用车、轻型商用车、农用车等购车客户提供了372亿元的信贷资金支持。
(五)生产用车融资相关业务。据了解,工商银行相关融资政策制定权限均在总行,省市分行尚无政策制定权限,工商银行重庆分行目前尚无生产用车分期业务。农业银行重庆分行目前分期业务只做消费金融,生产用车属于个贷经营类产品。农行自2007年以来就开办了个人商用车贷款产品,对个人购买经营用途汽车或工程机械车辆提供个人信贷服务。由于银行金融产品向线上化、自动化转型,农行已与徐工、吉利、三一重工等开展车商系统直连贷款,可满足全国购车者的金融需求。
(六)车辆购置税相关规定。目前关于车辆购置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第六十号),我国税收立法权高度集中于中央,地方无权自行制定税收减免或先征后返政策。
(七)简化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公安部《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10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第六条“简化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规定:“当事人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时,对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作为抵押权人的,不需要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改为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抵押合同可以使用电子印章。”但融资租赁公司不属于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的范畴。因此,融资租赁公司办理解除抵押登记业务时,应当依法提供抵押权人的营业执照原件。同时,经与市市场监管部门了解,企业营业执照可以申请多个副本,融资租赁公司可凭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申请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目前只能是线下办理,尚未开通线上抵押流程。
二、存在的问题
(一)涉农经营主体融资能力较弱。农业整体上仍是高风险的弱质产业,涉农信贷高风险、收益低、周期长制约了农村信贷市场的发展。一是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由于自身生产特点,凸显出生产经营不规范、财务报表和信用记录等信息不健全、可提供的有效抵押物不足等一系列问题。二是农村地域广阔、居住分散,金融机构人员、网点限制,对信贷政策的宣讲有限,导致部分涉农主体对解贷款政策和流程缺乏了解,而放弃申请贷款。
(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滞后,风险补偿机制有待完善。农村地域辽阔、居住分散、人口众多,信用信息采集、评级、授信工作量大,信用档案覆盖不全,更新维护滞后。加上风险补偿对象、范围等还有待完善,部分银行不得不通过提高利率、追加担保等措施来覆盖风险。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拓宽乡村振兴筹资渠道。一是用好用活金融支农政策,优先保障金融资源向“三农”投入。引导各银行、保险机构服务特色产业、重点基础设施、乡村公共服务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领域等环节。二是加大支农支小力度。支持地方法人银行发行“三农”、小微企业等专项金融债。三是加强合作。引导金融机构不断创新金融产品,优化服务模式,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三农”能力。
(二)推动金融服务下沉,助力乡村振兴。一是深入推进“1+2+普惠金融到村”基地建设。围绕普惠金融“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居),综合金融服务不出乡(镇)”,监管激励约束引导金融机构服务下沉、网点下沉、客户下沉,强化网点服务,进一步拓展服务场景。二是加大金融政策宣传。开展农村金融教育“金穗工程”和金融知识宣传培训,强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和金融风险防范,保护好群众的“钱袋子”。三是引导社会资本“上山下乡”。积极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投资农村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领域,切实拓宽农业投融资渠道。
(三)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农村金融信用信息数据库。完善的农(村)户信息数据平台,构造全新的农户评价授信模型,优化信用评价机制,建立科学的农村信用评价机制,点面结合,循序推进,打造高质量的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
(四)积极推动购车补贴相关举措。2020年,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提振大宗消费,提出开展新一轮汽车下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农村居民购买3.5吨及以下货车、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给予补贴。近期,我市相关部门正在草拟关于促进消费的有关措施,待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五)拓宽机动车抵押登记简化手续范围。积极向国家公安部反映融资租赁公司在办理车辆抵押登记(含解除抵押登记)业务中存在的困难,争取将融资租赁公司纳入“简化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范畴,并积极建议开通线上抵押流程。
此答复函已经阮路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金融工作局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