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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000MB16594724/2021-00139 [ 发文字号 ]渝金议〔2021〕8号 [ 发布机构 ]重庆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成文日期 ]2021-04-21 [ 发布日期 ]2021-04-21 [ 体裁分类 ]人大建议办理 [ 有效性 ]

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40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刘红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组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工业发展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的建议》(第0405号)收悉。经与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相关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融资担保行业已形成多层次、广覆盖格局

为加快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共建西部金融中心,市金融监管局加强融资担保行业顶层设计和统筹推动,形成多层次、广覆盖的融资担保体系。一是行业机构种类齐全。截至2020年末,我市有107家融资担保法人机构,机构属性包含国有、民营、外资等全部类别。三峡担保、进出口担保、瀚华等机构已在四川省布局设立了分支机构。二是业务规模稳健增长。我市融资担保在保余额2762.9亿元,担保放大倍数7.72倍,责任余额放大倍数4.15倍,杠杆效应优于全国平均水平。三是业务范围辐射面广。在区域上,我市融资担保机构面向全国开展经营许可范围内的业务,实现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跨区域担保合作。在业务种类上,已覆盖农林牧渔业、工业、商业服务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住宿旅游业、交通运输业等社会经济领域,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担保、军民融合担保、绿色产业担保等新领域。

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聚焦普惠金融服务

为进一步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聚焦支小支农主业,更好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2020年市财政局会同市金融监管局,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实施名单制动态管理,确定并公布了首批32家政府性融资机构名单,搭建了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业务实现区县全覆盖。市财政局会同市金融监管局等部门出台了担保费补贴、风险补偿等支持政策,加大对普惠金融主体的融资支持力度,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重点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以及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且单户担保金额在1000万元以内的融资。符合上述条件的工业企业,可以通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享受低担保费率融资。

三、大力支持融资担保行业助力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

融资担保机构属于金融属性企业。设立融资担保机构要遵循依法、合规、审慎、可行的理念,一是要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必须符合《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及4项配套制度、《重庆市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重庆市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变更申报工作指引》等监管制度规定。二是要具备符合条件的股东、实缴注册资本、专业的董监高团队。三是要具备业务拓展可行性以及监管指标要求等。四是要接受监管部门的日常监管、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等行业监管措施。为加快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共建西部金融中心,在符合上述监管规则的前提下,市金融监管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筹建设立支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工业发展的融资担保机构。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推进成渝地区金融市场和监管区域一体化,在融资担保等领域开展机构和业务的跨区域合作,加快建设西部金融中心。持续引导现有融资担保机构用好存量资本,发挥政策性、专业化优势,着眼成渝地区工业企业实际情况和需求,创新政策、机制、产品和服务方式,为无资产、轻资产工业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服务,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解决发展困境,促进成渝两地产业协同及金融融合发展。

此答复函已经阮路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金融工作局

202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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