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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000MB16594724/2021-00145 [ 发文字号 ]渝金议〔2021〕17号 [ 发布机构 ]重庆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成文日期 ]2021-09-02 [ 发布日期 ]2021-09-02 [ 体裁分类 ]政协提案办理 [ 有效性 ]

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369号提案的复函

民盟市委会:

你们提出的《我市亟待以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助力乡村振兴》(第0369号),被市委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为2021年市领导重点督办提案,由市政府副市长蔡允革同志督办。蔡允革副市长高度重视,亲自指导并审定了办理工作方案,明确了办理工作要求,主持召开了督办会议。针对提案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局领导亲自带队,实地调研走访了南岸、垫江、江津等区县农业产业园区、农业企业,组织相关金融机构召开了专题会议,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市供销合作社、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保监局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市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出台多项金融支持“三农”政策,通过完善政策体系、加大金融资源倾斜、强化农业保险、运用财税金融政策等措施,不断提升金融服务“三农”能力水平,为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打下良好的发展基础。

一、我市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情况

(一)持续完善金融支农政策体系。2019年以来我市出台了一系列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相关政策,建立现代农村金融体系,合理有序配置城乡金融资源。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加大对农村金融的资源倾斜力度。印发1+2+N普惠金融到村”实施方案》,在全市各乡镇或村打造“基础党建+便民服务+金融服务+金融消保+金融宣传”五位一体服务平台。印发《为群众办实事普惠金融十二项措施》,要求普惠金融类指标在内部绩效考核指标中权重占比10%以上,持续完善“三农”金融尽职免责制度。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农村金融机构进行定向费用补贴。印发《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加快建立本地化、特色化的保险产品体系。印发《重庆市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支持辖区内融资担保公司为“三农”提供融资服务。

(二)加大金融资源倾斜力度。一是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力度。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回归本源,进一步发挥涉农银行支农主力军作用,加大信贷投放。2021年二季度末,全市涉农贷款余额6517亿元,同比增速6.4%,其中,重庆农商行、农发行市分行、农行市分行、邮储银行重庆分行涉农贷款余额分别达1770亿元、1630亿元、1021亿元、276亿元,共占全市涉农贷款余额的72.07%。重庆农商行2021年单列100亿元“三社”融合发展信贷计划,今年以来已投放“三社”融合发展贷款49亿元。二是提升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截至目前已实现行政村农村基础金融服务覆盖率100%,推进农村地区人工网点、自助银行等建设,建成普惠金融基地629个,覆盖农村人口108万人。

(三)强化农业保险保障。快建立本地化、特色化的保险产品体系,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试点。截至2021年二季度末,已开发肉牛、山羊、蔬菜、辣椒等农业种植(养殖)险种53种,其中包含蚕茧收益保险试点,柑橘气象指数产品、农产品质量保证保险等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和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为全市72.61万户次提供风险保障309.05亿元。二是努力提升农业保险科技水平。全面推行农业保险承保电子化体系建设,进一步简化投保手续、缩短承保流程,方便农业保险客户。

(四)推动银行丰富农村金融产品。围绕农业农村发展要求,我市进一步优化农村金融产品供给,着力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产品体系。一是开发线上“旺农贷·渝农贷”等产品,创新推出“烟叶贷”“榨菜贷”“花椒贷”等基于订单和应收账款的弱担保金融产品,信贷支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773户、107.42亿元,普惠型农民专业合作社353户、7.8亿元。二是针对不同涉农主体开发出不同期限和金额的产品。重庆农商行家庭农场信用贷款最高可贷50万,专业大户贷款和家庭农场贷款期限最长可达5年;农行市分行推出县域及乡村振兴贷款类产品25个,固定资产贷款最长期限可超过20年,农户类贷款最长可达8年。三是因地制宜推动金融“支农”服务创新。创新产品和优化服务是推动金融机构支持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市供销合作社与重庆农商行已在16个区县合作试点创新特色定制式信贷产品,包括涪陵“三融贷”、铜梁“融合贷”、北碚“惠农贷”等创新产品。

(五)充分用好各项货币政策和财税政策。一是加大货币政策支持力度。根据《关于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将对机构法人在县域且业务在县域的金融机构实施最优惠的存款准备金率。全市2020年运用专项再贷款、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向涉农领域投放98亿元,对涉农金融机构,通过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定向降准等措施,释放可贷资金270亿元。今年上半年通过再贷款再贴现向农村“三社”融合试点、乡村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注入低成本资金22亿元,惠及1万户市场主体。二是持续落实财政税收惠农政策,加大对农村金融扶持力度。2020年发行农业农村领域地方政府债70.7亿元;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约4亿元、扶贫小额信贷贴息2.5亿元、农村产权抵押贷款损失风险补偿0.48亿元、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约0.4亿元。全年累计减免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和农牧保险等增值税共计7.1亿元。持续落实《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方案》,实行弹性收益分配机制,按持股资金5%10%/年的标准给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分红,建立利益共享机制

(六)持续推进农村金融信用体系建设。持续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各方信息共享,为金融机构授信审贷提供信息服务。一是建立重庆农村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人行重庆营管部已于2016年建立了“重庆农村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平台,收集重庆市农户、农村经济组织信息,现采集532万户农户、2.6万个农业经济组织的相关信息。二是积极开展信用村镇创建工作。在25个区县持续开展信用村镇创建工作,评定信用村943个,信用乡镇61个。建立了信用村镇主办行制度,指定涉农金融机构对接,推出适合的信贷产品,简化办贷手续,执行优惠利率,增加信贷投放。三是建立农村经营主体电子信用档案。通过“村村旺”电商平台建设,强化农村数据采集渠道建设,建立农村经营主体电子信用档案,已收录涉农互联网数据3亿条,农户信息登记入库155.43万户,上线试运行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大数据应用系统。

(七)努力破解乡村振兴抵押担保障碍。一是加快推进农村产权抵押融资。着力拓宽弱担保弱抵押的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范围,对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损失按35%的比例进行补偿,实现银政风险分担。截至目前,累计实现农村产权抵押融资1690亿元,已补偿贷款损失0.48亿元。二是推动兴农担保、农业担保等涉农担保公司加大涉农信贷服务,持续减费让利。截至20216月末,我市涉农担保余额226.8亿元,同比增长12.11%,在保户数16.2万户,同比增长281.77%,融资担保年化综合费率降至1.76%,比年初下降0.83个百分点。三是积极开发纯信用贷款产品。重庆农商行针对农户的线上数字产品“旺农贷”,最高可贷30万纯信用贷款;农行市分行针对普通农民的“惠农e”,纯信用额度可达30万,信用贷款余额现已达35.8亿元。

(八)积极推动农业企业直接融资。我市积极探索推动农业企业直接融资,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一是股权投资基金发起主投农业的子基金4只,规模19.95亿元,认缴金额10.69亿元,覆盖农产品种养殖、深加工、渠道分销及流通市场全产业链。二是私募基金投资涉农行业,重庆辖区有16家私募基金管理人的18只基金产品投资于27个农业相关项目,总投资金额7.71亿元。三是推动农业企业上市。动态储备恒都农业、旺峰肉业、六九畜牧三家农业企业进入“上市后备企业清单”,推动洪九果品进入重庆证监局辅导备案。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贵单位提出的宝贵建议非常中肯,对我市持续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下一步,我市将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贵单位提出的建议,在金融支持乡村振兴上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完善政策体系。拟出台《关于深入推进金融支持乡村振兴若干政策举措的实施意见》(已征求和吸纳各相关部门意见),围绕巩固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引导金融机构在“见产品、见对象、见模式、见规模、见风控”上聚焦用力,强化金融支持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强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强化农村普惠金融建设、强化激励约束保障。

(二)推动金融机构加大涉农信贷投入。一是落实《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办法》,对金融机构支持乡村振兴实行激励约束的制度安排。二是通过与金融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等方式,推动金融资源向乡村振兴倾斜。三是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服务乡村振兴的内设机构或者特设网点。

(三)持续加强乡村振兴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一是鼓励金融机构合理设置贷款期限,开发随借随用、随借随还的信贷产品。二是有序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改革试点,落实好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三是修订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补偿政策,提高金融机构支农积极性。四是保持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稳定,确保应贷尽贷。

(四)推动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出台《重庆市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工作方案》,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安全合规的前提下,促进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助推农村居民金融服务普惠化。通过稳步扩大升级“云闪付”扫码支付范围,持续推动移动支付向县域农村地区下沉;通过充分发挥邮政企业商流、物流、资金流“三流合一”优势,加大供应链金融服务农业产业现代化力度;通过推进线上开放式金融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水、电、燃气等费用“一站式”办理,推进农村公共服务便利化

(五)完善农村信用体系。积极落实《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深化政银企融资对接联动机制,支持“长江渝融通”货币信贷大数据系统依法合规共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录、土地、补贴、信贷、保险等相关数据,定期梳理推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单,组织金融机构精准对接。

此复函已经阮路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金融工作局

202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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