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您的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重庆市地方金融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5-01-24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重庆市地方金融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市委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严格执行《条例》,强化责任落实,优化公开措施,依法依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能力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坚持依法依规公开,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全年通过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平台共发布政务信息612条,网站总浏览量超66.5万次。及时准确转载发布党中央、国务院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决策部署以及金融资讯等权威信息,积极公开市、县两级部门动态,全年共发布动态80条。二是及时发布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文件,全年共发布3件履职及政策文件。充分运用文字、图表、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围绕出台背景、核心举措、适用对象等方面,进行通俗化、实质化解读。全年共发布文字、图片、视频类政策解读7篇。及时发布本部门和属事业单位2023年决算、2024年预算等信息;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及官网公开2024年集中采购相关信息,全年实施采购项目17四是及时2024我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及结果,集中发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27五是全年共计发布政策问答咨询15件,政府公开信箱共收到群众来信4801件,已办结4677件,办结率97.42%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更新公开指南,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和申请渠道,办理过程中注重与申请人沟通,精准掌握诉求,切实提高办理质量。2024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8件,较上年增长40.74%已办结35件,其中,予以公开8件,部分公开12件,不予公开4件,无法提供8件,不予处理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等履职依据文件逐项梳理法定公开事项,形成公开目录清单并定期更新切实落实公开责任,认真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同时,加强安全保密审查,明确公开属性、公开时机、方式范围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板块栏目设置,及时做好信息更新、改版建设、内容监测等政府网站管理运行工作。持续完善新媒体平台信息公开功能,向社会同步发布我局工作动态、履职依据、服务事项等。“重庆金融安全卫士”微信公众号打击非法集资系列作品被广泛转发,用户数达29.81万,“中共重庆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微信公众号粉丝达1.9万人,全年新媒体平台共发布推文510篇,点赞量4227次,转发77670次。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保障工作,及时排查和处置错敏信息及技术漏洞等安全问题,有效做好了网站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五)监督保障方面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专题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处室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积极参加市政府办公厅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新媒体工作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提升办理人员专业素养和实操能力,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规范性。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局干部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将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运维等经费纳入部门预算,提升保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3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5

3

0

0

0

0

3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1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1

1

0

0

0

0

1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3

2

0

0

0

0

3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1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6

0

1

0

7

0

0

0

0

0

2

0

1

3

6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栏目信息公开及时性和便捷性有待加强,部分政府信息发布不及时或未能相互关联,导致公众获取的信息滞后或不够顺畅。二是政策解读未运用举例子、讲故事等方式进行通俗化解读,导致公众难以直观理解政策内容和实际应用。

下一步局将深刻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一是强化培训。加强对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熟练掌握公开要求和技能,提升政务公开质效。二是丰富解读形式。充分运用图表图解、动画、音频视频等形式,增强政策解读的精准性和亲和力。三是强化审核把关。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优化公开流程,确保政务信息准确、安全、高效四是优化网站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市政府相关规定和考核要求,完善网站栏目及功能,定期更新网站内容,确保网站高效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落实《条例》,较好地完成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全年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举报。2024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