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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重庆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金融机构人才培养工作情况统计的通知
各有关金融机构:
为全面了解我市金融机构人才培养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内容和形式,加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推动长江上游地区金融中心建设,市金融办决定开展我市金融机构培养工作开展情况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各银行业(含村镇银行、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证券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理公司、基金公司;要素市场。
二、统计内容
(一)人才引进
符合《重庆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政策规定》中第四类人员,即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并在海外知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金融机构、世界500强企业等单位具备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海外高层人才。
(二)人才培训
近3年来组织开展的具有特色、富有创新,或效果明显的人才培训项目及活动。
三、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如实填报,经单位领导审核加盖公章后,于
四、其他事宜
市金融鼓励开展形式多样的金融人才培养项目,对培训内容富有创新,培训形式灵活多样,培训成果明显的金融机构,市金融办将通过相关渠道进行宣传推介,并从全市金融人才专项经费中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
联系 人:黄严锋 联系电话:67572012
传 真:67572013
附件:重庆市金融机构高层次人才引进情况统计表
重庆市金融机构人才培训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