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公示公告
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取消重庆利隆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资格的通知
重庆利隆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市商务委风险排查的结果,你公司因2016年未参加年审,且不配合主管部门核查。
根据《典当行年审办法》第十条第五款“……拒不参加年审的,应当收回《典当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取消重庆利隆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资格,并在市金融监管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告,声明《典当经营许可证》和《特种行业许可证》作废。
请你公司接此通知后,认真做好清算等善后工作,于2019年4月1日前,将《典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全国典当行业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动态口令牌、未用尽的当票和续当凭证等相关资料交回市金融监管局,《工商营业执照》交回市场监管部门,《特种行业许可证》交回公安部门。如逾期不交回,则由相关部门强制收回。
特此通知。
市金融监管局 市商务委
2019年3月15日
(联系人:张亚南,联系电话:63027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