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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终止重庆市博鸿典当有限公司经营许可的公告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 公安部2005年8号令)、《典当行业监管规定》(商流通发〔2012〕423号)、《典当行年审办法》(国经贸综合〔2002〕1009号)和《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38号)规定,重庆市博鸿典当有限公司已不具备典当经营许可资格,我局决定终止其典当经营许可,收回该公司《典当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5日
便函〔2021〕34号(关于终止重庆市博鸿典当有限公司经营许可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