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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重庆市政策性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实验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渝金发〔2022〕5号)

日期: 2022-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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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金发〔20225


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乡村振兴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重庆市分行

关于印发《重庆市政策性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实验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金融工作管理部门、财政局、农业农村委、乡村振兴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相关分支行:

为加快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部署落地,进一步发挥农业政策性金融在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关键时期的重要作用,助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我们制定了《重庆市政策性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实验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乡村振兴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重庆市分行

2022年9月6

重庆市政策性金融服务乡村振兴

实验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农业政策性金融“当先导、补短板、逆周期”作用,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入推进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151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同意与重庆市政府共建政策性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实验示范区的批复》(农发银复〔2021105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力服务新发展格局,围绕重庆市“十四五”期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目标、重大任务,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坚持创新推动,坚持问题导向,着眼长效发展,深化政策举措,强化支撑保障,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特殊融资机制优势和政府组织优势,积极探索区域性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有效模式,为重庆建成西部金融中心提供重要的政策性金融支撑。

(二)目标任务。“十四五”期间,按照“立足现状、着眼长远、优化结构、量力而行”的原则,以重庆市全域为范围创建政策性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实验田、示范区,农发行在信贷政策、信贷规模、金融产品创新、资源配置上给予倾斜,建立3000亿元规模项目储备库,意向提供各类融资2000亿元,全力助推重庆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创新探索出支持乡村振兴的有效路径,在政银企合作、政策体系、服务创新、信贷模式和增信机制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为全市乃至全国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提供示范案例,全面彰显农发行服务乡村振兴的先锋主力模范作用。

二、重点措施

(一)实行差异化信贷政策。

1足额保障信贷计划。支持保障实验示范区建设信贷资金需求,在政策性贷款规模方面给予优先配置、专项安排、充分保障。建立灵活调整机制,加大信贷计划资源倾斜力度,在年度信贷计划基础上,视实验示范区建设进展情况动态调整,全额满足后续信贷规模需求。

2开辟办贷“绿色通道”。对实验示范区经重庆市分行认定的重点项目,贷款办理实行优先受理、优先调查、优先审查、优先审议、优先审批、优先发放等,畅通办贷通道,提高工作质效。

3给予差异化审批权限。对实验示范区的客户和项目,区分客户所在地域、贷款品种等,其客户授信和固定资产贷款审批权限,可按当年授权上限执行。对在当年实施的重点项目优先办理授信额度,当年开工建设的项目资金需求予以重点保证。按照对标同业、保本微利的原则,给予实验示范区项目优惠贷款利率,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区县等重点区域和102项重大工程、长江大保护、农村土地流转和土地规模经营等重点项目,贷款执行利率最低可下浮50BP

4设置差异化办贷条件。对“十四五”规划的重大项目和资产规模大、盈利能力强的重点客户、央企及其控股子公司、市属国企、上市公司等优质客户,在符合农发行制度办法准入要求、落实充足可靠的还款来源、严控实质风险的前提下,可实行信用贷款。

5合理设置贷款期限。可根据实验示范区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实际,对标同业合理确定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一般为10-15年,最长不超过45年。

6执行最低资本金比例。对实验示范区固定资产项目,在投资回报机制明确、收益可靠、风险可控且符合国家关于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要求的前提下,项目资本金可执行国家规定的行业最低比例要求。

7适度放宽抵押担保条件。对纳入重庆市“十四五”规划或地方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在项目还款来源落实、满足其他评审要求的情况下,可采用在建工程及未来项目形成固定资产抵押等担保方式。可采用抵押、质押、保证组合担保方式,按客户提供的担保额同比例发放贷款,担保额必须与贷款余额相匹配。

8放宽融资性担保公司核准权限。对拟为实验示范区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在符合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办法规定准入条件,或虽个别准入指标未达到规定标准,但对担保不构成实质影响的,可核准入围。

9适度放宽贷款评审条件。对由重庆市分行确定的重点支持企业或地方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可视实际情况不再将借款企业的借款决议、担保企业的担保决议文件作为贷款调查审查要件,在贷款审批前取得即可。

10减免结算收费。在农发行减费让利普惠政策基础上,进一步让利让惠于乡村振兴实验示范区。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客户一律减免人民币结算、国际结算、银团贷款、委托贷款、企业债券承销、资产证券化、企业理财等5大类46项服务收费,最大程度降低客户融资成本。

(二)创新金融服务措施。

1探索核心企业整体授信。结合客户融资需求、还款资金来源与可担保资源等因素,探索并推动核心企业+紧密企业的整体综合授信。

2推动金融政策和产品创新。全面对接国家、地方相关支持政策,针对重点领域和行业出台支持措施和指导意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针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革命老区等区域,加大资源倾斜和保障,优先落实差异化政策,以点带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调研,收集掌握关于乡村振兴创新信贷产品、政策、模式的意见建议,在符合业务经营需要和风控要求的前提下,形成创新与优化方案,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向农发行总行申报。强化科技赋能,依托“长江渝融通”、“长江绿融通”系统精准对接涉农信息和项目,推广使用农发行小微智贷产品。

3推动投融资市场主体体系培育。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推动乡村振兴资源整合,培育乡村振兴相关项目建设主体。探索打造市场化运作的政府投融资主体,注入有效资源资产,提升自身造血能力,专门承接乡村振兴重大项目建设和管理。利用财政奖补措施,积极引进或者鼓励本地上市公司、大型民营企业参与支持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强化小微企业和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培育,推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延伸产业链、提升市场竞争力。

4探索各类资金协同投入机制。对接中央、市级财政下拨的乡村振兴领域各项资金及地方统筹整合涉农财政资金,积极探索财政“三农”的扶持政策与政策性金融政策的协同配合机制,共同支持地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更好满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多样化投融资需要,探索建立财政资金、社会资本和信贷资金联合投入机制。探索政策性银行与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以及保险、证券、基金等机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合作机制,扩大项目资金来源。

5建立多元化风险分担机制。推动建立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和风险分担机制,推动与市级融资担保公司的合作,加大对农发行“三农”领域信贷业务的担保范围和数量,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

6探索新型资产权益担保方式。盘活乡村闲置资源,深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林权、自然资源产权等抵押担保。积极探索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等绿色权益担保方式。探索开展大型农机具、温室大棚、养殖圈舍等抵押贷款试点。探索农机补贴贷等农业补贴确权贷。

7加强投贷联动支持涉农企业。通过投资入股、投贷联动等方式支持农村地区发展。加强与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现代种业发展基金、北京先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农业产业发展基金等参控股公司的业务协同,甄选优质客户、优质项目,加大投贷联动力度。支持在种业振兴领域优先开展投贷联动。

(三)探索有效的金融支持模式和途径。

1创新贷款模式。一是市级投融资主体统贷统还模式。建立和完善市级乡村振兴投融资主体和投融资机制。由实验示范区内相关区县负责确定承担乡村振兴任务的投融资主体,用于承接贷款资金。对纳入重庆市“十四五”规划或地方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由市政府确定的市级投融资主体统一承贷转借给区县级乡村振兴投融资主体和项目使用,由市级投融资公司统一还贷,破解地方投融资主体融资难问题。二是风险补偿金模式。按照“政府引导”原则,以地方政府单独或与客户共同出资建立产业振兴风险补偿金,农发行向纳入风险补偿金项目储备库的贷款客户给予信贷支持,支持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三是产业联合体和利益联结体模式。推广“政府引+核心企业+其他经营主体”、“涉农项目+地方国有企业承建运营+其他企业租赁的信贷支持模式,积极支持地方涉农企业作为核心企业的利益联结体或产业联合体。围绕园区和特色小镇产业,大力推广工业园区+‘三生融合’+田园综合体”、“农业园区+高标准农田+产业基地”、“园区+涉农企业+基地”、“特色小镇+特色产业”、“土地流转+高标准农田+专业合作社”等利益联结体支持模式。围绕特色产业,在地方政府主导下,企业自愿参与,制订产业联合体章程,建立相应风险担保机制,农发行对联合体成员企业提供信贷资金支持。四是供应链模式。围绕核心企业供应链支持产业实体经济,通“核心企业+基地+上下游企业”供应链模式,将信贷支持向集团上下游客户有效延伸,延伸支持新型经营主体。

2创新还款来源。一是围绕农村地区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等长江大保护重点领域,推广“河道清淤+废弃物综合利”模式,将河道清淤所产生的废弃物利用料及河道周边地块存留废片石的处置收入作为项目还款来源,拓宽市场化支持路径。二是探索将乡村振兴相关项目的农村土地经营承包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耕地占补平衡节余指标等进行流转交易,把农村土地增值收益作为项目自身现金流,推动金融支持政策全面对接。三是探索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等绿色权益担保与指标交易收益支持农业农村绿色发展信贷模式。

3推动西部(重庆)金融中心建设。做大做强农发行(重庆)交易平台,充分发挥农发行区域性资金交易中心的作用。同业存出交易范围覆盖成渝双城,全国性票据交易业务实现核算落地重庆、数据回迁重庆。

4聚集各方智慧助力乡村振兴。联合农发行四川省分行开展双城论坛,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项目加快落地。举办“农业政策性金融助力美丽两江宜居四岸建设”论坛,抓好长江大保护政策优势和工作成效的宣传推广,加强与两江四岸区域内各有关单位的交流与合作。举办“农业政策性金融服务绿水青山建设”论坛,分析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面临的机遇、挑战,汇聚推广各地的先进经验,搭建有效的交流平台和合作机制。

三、实施步骤

(一)示范探索阶段。202110-20229月,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革命老区开展试点,出台具体支持政策和措施,推动政策落地实施。

(二)推广实施阶段。202210-202412月,在全市开展实验示范创建工作。

(三)“回头看”阶段。20251-20256月,对创建实验示范区工作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巩固成果,发现并解决存在问题。

(四)评估总结阶段。20257-202512月,对实验示范工作开展效果评估,全面梳理总结金融产品、支持政策和服务模式创新成果,及时总结经验、提炼模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重庆市创建政策性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实验示范区工作协调联席会议制度,由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市乡村振兴局、市金融监管局、农发行重庆市分行等单位组成,负责统筹协调实验示范区创建各项工作,定期向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推进情况;根据需要,可邀请实验示范区有关区县(自治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下设综合联络协调组(办公室设在农发行重庆市分行),由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市乡村振兴局、市金融监管局、农发行重庆市分行、市级投融资主体等负责日常沟通、联系和协调,定期向市政府和农业发展银行总行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实验示范区有关区县政府应成立相应的联席协调机制及工作组,统筹协调推进相关工作。

(二)加强协作推进。一是会议机制。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就示范区工作进行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综合联络协调组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就示范区项目清单、政策落实等日常工作进行沟通协调。二是协调联动机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加强沟通协调,按照职能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稳步推进实验示范区各项建设工作。主动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就实验示范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积极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三是宣传引导机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强宣传报道,讲好政策性金融支持巩固衔接与乡村振兴故事,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动员社会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实验示范区建设。四是人才交流培训机制。农发行重庆市分行选优取尖推荐至市级有关部门、区县政府挂职锻炼。农发行重庆市分行向区县党政部门及重点国有企业有关负责人提供金融政策培训。五是党建共建机制。农发行分支机构与本地村组织开展支部共建和经验交流,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联合开展结对支农活动。

(三)加强政策支持。一是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完善融资担保和风险补偿机制。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二是加快各类乡村振兴项目的规划、设计和相关行政审批手续的推进,为农发行加快审批进度、加大信贷投入提供支持。三是进一步完善创新试错容错机制。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对改革创新给予必要的容忍度。

(四)加强检查督导。对实验示范区推进工作建立定期检查督导、跟踪报告和成效评估制度,按年开展评估工作,提出推广、续作、终止意见,及时掌握工作开展及相关措施落实情况,按年进行通报。

附件:1农发行重点支持领域

      2主要工作分工


附件1

农发行重点支持领域

序号

支持方

支持领域

支持领域细则

1

农发行市分行

国家粮食安全方面

保障粮食收购资金供应。全面保障中央、地方粮油储备和政策性收储资金需要,托住市场之底。支持多主体市场化收储,保障全市粮食收购资金供应。支持地方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改制。

支持粮食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支持粮食生产、加工、流通同步发展,促进粮食精深加工转化。推行以粮食收储或加工为核心的供应链金融建设,优化重要农资供应服务。

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支持基础设施改善,确保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保持稳定。

支持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做好“菜篮子”“肉盘子”保障工程,大力支持生猪、蔬菜、特色水产、乳制品、食糖产业发展,稳定重要农产品供给。

2

农发行市分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

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落实精准帮扶政策,密切跟踪区县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运行情况,及时对接项目资金需求,主动提供金融服务。支持、推动脱贫产业提质增效,持续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持续支持脱贫地区乡村教育兜底提质、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住房安全和安全饮水工程等项目,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倾斜支持4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区县和17个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发展。积极支持东西部协作和“万企兴万村”行动,为产业转移和协作提供金融服务;支持“一区两群”协同发展区县劳务协作,提升市内对口支援帮扶成效。

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用好专项政策、用足专项额度,加大对后续产业发展、就业培训扶持、安置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完善等的支持力度,助力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支持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全面调配政策性金融资源弥补脱贫地区在技术、设施、营销等方面的短板,支持乡村特色产业、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农头工尾”全产业链和消费帮扶,助力乡村产业提档升级。

支持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典型引领,梯次推进乡村振兴,开展金融特惠支持。倾斜支持革命老区打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示范区,立足片区自然、文化资源优势,推动农产品加工和特色文旅产业发展。大力支持重庆市确定的8个乡村振兴先行示范区县,十四五期间支持高标准打造50个乡村振兴示范乡镇、5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聚焦原18个深度贫困乡镇和17个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打造乡村建设新样板。

3

农发行市分行

农业现代化方面

积极支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围绕打造“一村一品”“一乡一特”“一县一业”,支持影响大、效益好、辐射带动强的农业产业发展,大力支持打造柑橘、柠檬等十大产业和“巴味渝珍”“三峡”品牌。支持优质农产品“两品一标”认证。

支持涉农物流建设。围绕国际和国内重要农产品物流线,支持(西永)国际物流基地和(南彭)公路物流基地仓储设施及配套建设,支持市、区县两级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涉农物流节点、“互联网+”、电商销售站点、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有效打通中欧、城乡流通渠道。

支持园区发展。积极培育支持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三区三园一体”等新型综合体建设,大力支持县城农业现代化示范园区创建。大力支持双创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工业集中区等各类园区建设,补齐县域经济发展短板。

支持农业科技创新。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推动现代种业提升工程,推进“智慧农业·数字乡村”建设。重点支持(荣昌)建设国家级畜牧科技创新平台,打造全国畜牧科技创新研发高地和千亿级国家生猪交易市场。支持(高新区)建设长江上游种质创制科学装置,打造(渝北)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支持构建西部农业人工智能技术创新中心,推进山地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支持产业融合发展。围绕重庆建设全国农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打造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积极支持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文化产业、健康养老等新业态发展,丰富农村经济业态,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产加销一体。加大力度支持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和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支持农地综合整治。重点推进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各地在宜机化改造、耕地治理、绿色农田和智慧农田建设等方面开展示范。围绕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等核心要素,支持开展土地整治。加快支持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

4

农发行市分行

农业农村建设方面

全力支持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助力推进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速度,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示范,支持符合条件的强农惠农高速公路建设。支持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推动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工程标准化改造,强化农村水系统综合整治。支持农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推进燃气下乡,支持建设安全可靠的乡村储气罐站和微管网供气系统。支持数字乡村建设,推进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通讯网络提升工程建设。

支持城乡融合发展。以县域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支持补齐环境卫生、市政公用、公共服务、产业配套等短板。大力支持特色农业、工业、文旅小镇建设,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

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大对实施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以及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积极支持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成片整治和“千村宜居”计划,推动开展美丽庭院示范片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实施农村“点亮”工程。

支持水利工程建设。加大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防洪薄弱环节、中小河流治理、水资源配置工程、水环境治理和农村饮用水安全等领域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国家150项重大水利工程项目。

支持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以生态修复、环境保护、污染治理为主要方向,加大力度支持大气水土污染治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国土绿化行动、污水垃圾固废处理、节水节能减排建设等领域。

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重大民生工程,支持市场主体参与改造升级。

5

农发行市分行

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方面

支持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精准对接成渝地区农业农村需求,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两中心两地”。

突出支持长江大保护高质量发展。积极支持重庆水源工程三年行动计划重点项目,支持重庆渝西水资源配置、两江四岸治理提升、长江中上游生态环境修复等项目,助力提升城乡防洪能力。

重点支持推动革命老区融合发展。助力革命老区增强内生动力,着力夯实革命老区发展基础。

支持推进“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推动主城都市区强核提能级、扩容提品质,促进渝东北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渝东南文旅融合发展。

支持西部(重庆)科学城高质量发展。为科研院校与重庆市开展科研成果转移试验合作提供金融支持,推动科研成果转化。

支持绿色发展。聚焦清洁能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绿色升级、清洁生产、节能环保、绿色服务等六大绿色产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参与重庆市创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聚焦重庆市绿色发展重点任务,进一步加大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力度,加快推进重庆“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建设。

重点支持国家“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项目。强化专项产品信贷政策支撑,争取早日落地重大项目、区域标志工程。


附件2

主要工作分工

序号

主要工作

责任单位

1

发挥在落实乡村振兴政策、组织动员地方政府、推广成功经验等方面的职能和优势,加大对实验示范区的支持和指导。

市乡村振兴局

2

积极推动各部门资金整合到乡村振兴项目,通过财政补贴等多种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促进金融资金、财政资金、社会资本有机融合。

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

3

发挥组织协调优势,推动政策性银行与各类金融机构探索合作机制,发挥政策性银行的引领作用。

市金融监管局

4

支持农发行更好融入示范区建设工作。在符合农发行业务范围的前提下,将重庆市分行作为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合作银行;邀请或推荐农发行重庆市分行参与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制定和重大政策研究;推荐支持符合市场化运行的乡村振兴相关优质客户、重点项目到农发行融资。

市金融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委、市乡村振兴局

5

一是全面对接实验示范区乡村振兴领域内容,按照政府政策部署,主动参与规划编写、项目谋划,协助地方政府梳理优质资产,助力承担乡村振兴建设任务的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扮演好金融顾问角色,推动乡村振兴建设主体做大做强做优。二是出台实验示范区差异化信贷政策并组织实施,围绕乡村振兴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三是根据实验示范区资源禀赋和地域特殊性,拓展新产品研究,探索信贷模式和管理办法,按权限报总行同意后先行先试。四是需要适当突破现行规定才能予以解决的重大事项,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由重庆市分行研究后向总行报批,获得同意后执行。

农发行市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