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55号)、《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做好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定、修改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局起草了《重庆市地方金融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270084695@qq.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11号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收(邮编:400011),请在电子邮件、来信信封等处注明“重庆市地方金融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征求意见”字样。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5日。
附件:1.重庆市地方金融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