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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目录清单

日期:2023-09-11


序号

事项类别

事项名称

公开依据

公开主体

内容要求

公开时限

公开格式

公开方式

(载体)

咨询电话

1

机关简介

领导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人事处

姓名、职务、工作分工等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4小时内予以公开

文本

政府网站

023-63391960

机关职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人事处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4小时内予以公开

文本

政府网站

机构设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人事处

内设处室及具体分工等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4小时内予以公开

文本

政府网站

办公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办公室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4小时内予以公开

文本

政府网站

本机关新闻发言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办公室

姓名、联系方式等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4小时内予以公开

文本

政府网站

2

人事信息

公务员考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人事处

招考公告、面试公告、录用公告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文本

政府网站

事业单位考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人事处

招考公告、面试公告、录用公告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文本

政府网站

3

财政预决算

部门预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办公室

部门预算情况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文本

政府网站

部门决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办公室

部门预算情况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文本

政府网站

4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办公室

采购目录、实施情况等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文本

政府网站

5

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公开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政策法规处

政府信息的分类、获取方式、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等内容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文本

政府网站

6

信息公开制度

信息公开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政策法规处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文本

政府网站

7

信息公开年报

信息公开年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政策法规处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每年131日之前

文本

政府网站

8

建议提案

人大代表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办公室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文本

政府网站

政协委员提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办公室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文本

政府网站

9

规划信息

专项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政策法规处

市级金融产业发展规划、新兴金融产业专项规划,重点行业专项规划、行动方案等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文本

政府网站

10

政策文件及解读

地方性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政策法规处

地方性法规全文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文本

政府网站

行政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处室

规范性文件全文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文本

政府网站

政策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处室

解读文件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和解读机构等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文本、图标、视频

政府网站

11

行政许可

典当行及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典当管理办法》

监管一处

许可依据(办事指南)、许可结果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文本

政府网站

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和变更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监管二处

许可依据(办事指南)、许可结果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文本

政府网站

12

其它行政权力

小额贷款公司及分支机构设立、变更、终止审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监管一处

办事指南(包括申请条件、设定依据、服务对象、办理流程、结果送达、咨询电话等)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文本

政府网站

交易场所设立、变更、终止审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监管三处

办事指南(包括申请条件、设定依据、服务对象、办理流程、结果送达、咨询电话等)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文本

政府网站

申请设立地方资产管理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监管三处

办事指南(包括申请条件、设定依据、服务对象、办理流程、结果送达、咨询电话等)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文本

政府网站

13

行政处罚

对非法集资活动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金融稳定处

结果信息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文本

政府网站

对各类地方金融组织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典当管理办法》《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监管一处、监管二处

结果信息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文本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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