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公示公告
为落实国家金融监管要求,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现就取消金交所业务资质和防范“伪金交所”业务公告如下:
一、取消重庆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金融资产交易资质。取消后,我市不再存在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
二、市场上部分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带有“产登”“产登信息”“产登管理”“产权交易”“产交信息”“结算”等字样的企业,未经国家有权部门依法许可,为非标债务融资活动提供登记备案等服务,属于“伪金交所”,存在较大风险。按照有关规定,除中央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交易场所外,其他地方交易场所或企业不得以登记、备案、挂牌交易、信息发布、信息服务等各种名义,直接或间接为各类发行和销售非标债务融资产品提供服务和便利。
三、我市至今未批准任何市外金融资产交易场所和“伪金交所”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或通过发展会员机构、代理商、授权服务机构等在我市开展非标债务融资登记备案等服务。
四、请广大投资者高度警惕相关风险,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选择合法投资渠道,自觉抵制非标债务融资登记备案等服务,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如发现“伪金交所”相关线索,请积极向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反映;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特此公告。
重庆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