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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注销重庆市同心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融资担保业务经营 许可证的公告
近期,重庆市同心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向我局提出退出融资担保行业申请。根据《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管理指引》(银监发﹝2010﹞77号)第十四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上述融资担保机构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即日起被注销,不得开展融资担保业务,并依法合规做好债权债务和未到期担保责任承接工作,许可证注销之前开展的融资担保业务应依照法律法规继续履行直至担保责任解除。担保责任解除前,公司股东不得分配公司财产或从公司取得任何利益。上述融资担保机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交回我局,逾期不交回的,由我局依法收缴。
特此公告。
附件:重庆市同心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机构基本情况表
重庆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4年5月16日
附件
重庆市同心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机构基本情况表
序号 |
名称 |
注册地址 |
经营许可证编码 |
经营许可证有效期 |
注册资本(万元) |
联系电话 |
1 |
重庆市同心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市北碚区冯时行路308号509-512室 |
渝081001L |
2024.5.16 |
10000 |
139830187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