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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日期: 202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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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事项名称 检查内容 实施层级 实施主体 检查方式 是否属于涉企行政检查事项 法定依据
1 对融资担保公司的行政检查 融资担保公司遵守《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市级 重庆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现场检查
非现场检查
《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2 对典当行的行政检查 典当行遵守《典当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市级、区县级 重庆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各区县金融工作管理部门 现场检查
非现场检查
《典当管理办法》
3 对区域性股权市场的
行政检查
(一)市场规范运作情况
(二)相关业务开展情况
(三)风险防控情况
(四)督办任务完成情况(如近期改革创新各项试点开展情况)
(五)运营机构合规管理情况
(六)需要关注或检查核实的其他问题
市级 重庆市地方金融管理局、重庆证监局 现场检查
非现场检查
《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32号)
4 对小额贷款公司现场检查 小额贷款公司遵守《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市级、区县级 重庆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各区县金融工作管理部门 现场检查
非现场检查
《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渝办发〔2008〕239号) 、《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金规〔2024〕26号)
5 对商业保理公司现场检查 商业保理公司遵守《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市级、区县级 重庆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各区县金融工作管理部门 现场检查
非现场检查
《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205号)
6 对融资租赁公司的行政检查 融资租赁公司遵守《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市级 重庆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现场检查
非现场检查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7 对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行政检查 地方资产管理公司遵守《关于加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市级 重庆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现场检查
非现场检查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153号)
8 对地方交易场所的
行政检查
地方交易场所遵守《重庆市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市级、区县级 重庆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各区县金融工作管理部门 现场检查
非现场检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交易场所监督管理的意见》(渝府发〔2013〕44号)、《关于印发<重庆市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金发〔2013〕17号)
9 对涉嫌从事非法集资企业的行政检查 涉事企业遵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情况 市级、区县级 重庆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各区县金融工作管理部门 现场检查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重庆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实施细则》(渝府办发〔2023〕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