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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中共重庆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遴选金牌投资经理人人选的通知
各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重庆市人才创新创业“金牌陪跑人”队伍建设方案工作要求,我办将针对性遴选一批长期活跃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一线,具有敏锐市场嗅觉,能通过多元投融资专业服务,帮助海内外人才在渝创业成长并取得突出实绩的“金牌陪跑人”,进一步完善人才创新创业全周期金融服务体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各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长期深耕投早、投小、投硬科技,聚焦“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建设和“416”科技创新布局,通过“投、贷、险、担”等方式撬动社会资本,帮助人才初创企业解决投融资难题,并取得突出实绩的专业人员。数量为10名左右。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具有爱国奉献精神。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美德。无行业不良记录,无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记录及行政监管措施记录。
3.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具有教育部认可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至大学本科。
(二)专业能力条件
在符合基本条件下,至少满足以下一项专业能力要求:
1.已入库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相关金融领域的智库专家。
2.具有经济金融、会计或相关行业领域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以上,并聘任至相应专业技术岗位3年以上。
3.金融机构或大型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且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金融知识,具备保荐人、注册会计师(CPA)、执业律师、特许金融分析师(CFA)、国际金融理财师(CFP)、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CII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特许内部审计师(CIA)、国际信用证专家(CDCS)、国际注册内部控制师(CICP、CICS)、精算师资格证、英国皇家特许保险学会资格(CII)、美国特许非寿险学会资格(AICPCU/IIA)、国际注册会计师(ACCA)、国际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CISA)、特许全球金融科技师(CGFT)、国际数量金融工程师(CQF)等资格证书。
4.市区(县)级投融资服务团队相关负责人或担任市区(县)级投资经理人等。
(三)工作业绩条件
近2年在渝直接主导实施投融资,投资项目达10个以上,或投融资总额达5000万元以上,或单笔投融资额超3000万元以上。同时,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服务团队相关负责人或市区(县)级投资经理人,近2年内为人才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次数不少于5次。
2.组织开发过1种以上,具有一定经济社会价值,且合法合规的金融服务人才产品。
3.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负责投资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且最近10年内至少2起主导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的项目经验,投资金额合计不低于3000万元,且至少应有1起项目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股权并购等方式退出。
4.有团队且有推动企业成功IPO实践经验(含有项目在审和在辅导)的证券公司保荐代表人、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近3年成功上市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银行、保险、证券、信托机构负责科技金融业务的高管。
三、遴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
市委金融办印发《关于遴选金牌投资经理人人选的通知》,用人单位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意向人员进行申报,并对申报人填报的信息逐一核实,审核后推荐上报。每家机构推荐人选不超过1名。
(二)资格审查
市委金融办对用人单位推荐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业务成效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复审。
(三)现场评审
市委金融办组建专家评审小组,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联合现场评审,拟定建议入选名单;市委金融办召开室务会,对专家评审认定提出的建议名单进行研究,确定拟入选人员名单。
(四)社会公示
市委金融办将拟入选人员名单的基本情况通过市委金融办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确定名单
按程序备案后,正式纳入“金牌投资经理人”人选,签订目标协议并颁发入选证书。
四、激励约束
(一)职责要求
深耕科技金融等领域,通过多元金融服务方式帮助人才初创企业解决投融资难题,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为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提供智力支持。
(二)支持举措
“金牌投资经理人”原则上纳入市级人才管理,并享受相应服务。除享受市级人才相关办法支持措施外,在同等条件下,入选人才还享受以下支持措施:
1.优先推荐入选人员参加人才创新创业赛会路演,根据基金投资方向、风险偏好和收益预期匹配项目;
2.优先推荐入选人才参加重庆国际人才交流大会、中新金融峰会等有关重要活动和会议;
3.优先推荐担任西部金融中心高端智库成员、重庆市上市专家委员会委员以及其他金融领域智库成员等;
4.优先推荐申报金融领域有关支持计划(项目)。
(三)入选管理
严格按照入选条件和程序选择入选人员,确保入选的金牌投资经理人具备必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1.签订目标协议。按照市级人才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入选人才将与市委金融办、用人单位签订目标任务协议,明确支持周期内的目标任务。入选人才如有更换工作单位或辞职、辞聘、退休等情况,用人单位应及时报告市委金融办。
2.科学评估成效。市委金融办对“金牌投资经理人”参加金融支持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创新项目论证、政策咨询等进行评估,对于服务效果较好的予以表扬,对服务效果较差的予以提醒,对服务效果差的予以劝退。
对于存在以下“负面清单”情形之一的予以劝退:
①年度考核目标未通过的;
②三年服务期满评估未通过的;
③三年服务期内离职、退休的;
④存在违法犯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违反职业操守、学术道德等其他情况的;
⑤存在其它负面情形,不宜继续担任“金牌职业经理人”的。
五、工作要求
(一)“金牌投资经理人”遴选认定工作由市委金融办具体实施,整个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标准条件,确保人选质量。
(二)金融机构严把推荐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专业能力关口,从严审查申报材料。如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并对所在用人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三)申报人填写《金牌投资经理人申报书》(见附件)和报送佐证材料,经推荐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后通过邮件发送至市委金融办cqsjptzjlr@163.com。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中共重庆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6月6日
(联系人:冉洋;联系电话:6339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