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地方金融组织重大风险事件报告行为,提高金融风险防范与处置能力,根据《重庆市地方金融条例》,我局起草了《重庆市地方金融组织重大风险事件报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重庆市两江新区星光大道11号重庆市地方金融管理局综合监管处(法规处),邮编40112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重庆市地方金融组织重大风险事件报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fgc_jrjgj@163.com,邮件主题注明“《重庆市地方金融组织重大风险事件报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2日,衷心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重庆市地方金融组织重大风险事件报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