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全市融资担保行业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融资担保公司保证金管理,确保融资担保公司自有资金运用符合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规定,有效保障消费者权益,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重庆市地方金融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我局起草了《重庆市融资担保公司保证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0日。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附单位或人员名称及联系方式)寄至:重庆市两江新区星光大道11号(邮编:401120),重庆市地方金融管理局监管二处收,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重庆市融资担保公司保证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附单位或人员名称及联系方式)发送至:1285392226@qq.com,邮件主题注明“《重庆市融资担保公司保证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衷心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重庆市融资担保公司保证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