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在2025年典当行年审中查明,重庆诚信达典当有限责任公司、重庆聚兴城典当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武隆区穗隆典当有限公司存在年审违规问题整改后仍不合格等问题,符合《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第三十九条、《典当行年审办法》第十条的有关情形,2025年年审不通过。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年审办法》《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决定即日起依法收回上述3家公司典当经营许可,终止典当经营资格。
许可收回后,各公司应依法处理存量债权债务,不得继续经营或者变相经营典当业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等有关规定,30日内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或办理注销登记,并向我局和属地金融工作管理部门报告。
3家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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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机构名称 |
许可证编号 |
注册资本
(万元) |
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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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重庆诚信达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
55021A10097 |
2000 |
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166号2幢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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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重庆聚兴城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
55020A10097 |
1000 |
重庆市九龙坡区二郎街道二郎路88号1幢5—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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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重庆市武隆区穗隆典当有限公司 |
55152A10015 |
6000 |
武隆区凤山街道长滨路276号 |
特此公告。
重庆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