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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讯
1月29日,北京银保监局向辖内银行机构下发监管提示函,要求各行对2020年下半年以来新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和个人经营性贷款合规性开展全面自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由于授信审批不审慎、受托支付管理不到位、贷后管理不尽职等情形导致消费贷、经营贷资金被违规用于支付购房款等问题,并要求银行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加强内部问责处理。同时,上海银保监局就个人住房信贷管理发布通知,提出8条要求,要求在沪各商业银行严格执行房地产贷款业务各项规制要求,严格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严格审查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偿债收入比、限贷等要求;要求中资地方法人银行加强对房地产贷款占比、个人住房贷款占比的管理,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超出要求的相关法人银行,应针对性地强化过渡期业务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