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您的位置: 首页 > 金融资讯

深交所发布创业板保荐业务现场督导指引

日期: 2021-05-17
字体:

    5月初,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1——保荐业务现场督导》。一是明确现场督导对象及其确定方式。现场督导以保荐人为主,可根据需要对会计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一并实施现场督导。督导对象由问题导向和随机抽取两种方式确定产生。二是明确被否项目与撤回项目重新申报的现场督导要求。被否项目12个月内重新申报,且相关问题仍然存在的,在受理后将启动现场督导;因督导撤回项目重新申报,如该项目在督导组进场前申请撤回,在撤回后12个月内重新申报的,在受理后将启动现场督导。三是明确参照执行范围。创业板上市公司再融资、新三板公司转板保荐业务、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业务也被纳入现场督导范围。四是明确继续审核情形及对撤回项目的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