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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发布《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融资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1-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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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9日,国资委发布《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融资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防范企业相互融资担保引发债务风险交叉传导。一是完善融资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央企集团本部及各级子企业融资担保权限和限额、融资担保费率水平。二是加强融资担保预算管理。将年度融资担保计划纳入预算管理体系。三是严格限制融资担保对象。央企严禁对集团外无股权关系的企业提供任何形式担保;不得对金融子企业提供担保;集团内无直接股权关系的子企业之间不得互保。四是严控融资担保规模。原则上总融资担保规模不得超过集团合并净资产的40%五是严控超股比融资担保。严禁对参股企业超股比担保。六是严防代偿风险。对发现有代偿风险的担保业务及时采取资产保全等应对措施。七是及时报告融资担保管理情况。八是严格追究违规融资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