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金融资讯
11月26日,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一是对收款条码管理进行了说明,对于个人或特约商户等收款人生成的,用于付款人识读并发起支付指令的收款条码,应有效区分个人和特约商户使用收款条码的场景和用途,防范收款条码被出租、出借、出售或用于违法违规活动。二是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三是还对远程非面对面收款进行说明。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禁止个人静态收款条码被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