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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一是明确涨跌幅限制。可转债上市首日设置-43.3%至57.3%的涨跌幅限制,并实施20%、30%两档盘中临时停牌机制,次日起实行20%的涨跌幅限制。二是增加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标准。增设了可转债价格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标准,同时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异常波动公告或停牌核查。三是强化交易监管,增加异常交易行为类型。四是新增特别标识。在可转债最后交易日的证券简称前增加“Z”标识,向投资者充分提示风险。五是调整债券交易规则相关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