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称“协会”)就新起草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下称《运作指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一是《运作指引》共32条,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投资、运作管理等环节明确了底线要求,并针对重点问题予以规范,以完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规则体系。二是《运作指引》明确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初始募集及存续规模,强化了投资范围及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并对申赎管理、预警止损线作了相关安排。三是要求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需建立健全内部制度,规模以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需定期开展压力测试、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等。四是针对存量基金的不同情况,提出差异化整改要求,对重点条款的整改给予了过渡期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