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金融资讯
6月26日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监管评级办法》。主要明确,一是财务公司的监管评级要素包括功能定位、资本管理、公司治理、风险管理、信息科技管理、集团经营与支持等六个部分,分别从定量和定性两个维度进行评价。二是财务公司的监管评级结果分为1-5级和S级,其中1-3级进一步细分为A、B两个档次。财务公司出现重大风险的,按照评级调整的相关要求直接划分为5级。正处于重组、被接管、实施市场退出等情况的财务公司经监管机构认定后直接列为S级,不参加当年监管评级。三是财务公司的监管评级周期为一年,评价期间为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年度评级工作原则上应于每年4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