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金融资讯
7月9日,《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公布。重点内容包括,一是明确私募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的义务要求及职责。明确不得成为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的情形,明确从业人员应接受合规和专业能力培训。二是规范资金募集和投资运作。单只私募投资基金的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规定人数。加强私募投资基金募集完毕后的监管监测。明确私募投资基金财产投资的范围以及不得经营的业务,规定私募投资基金的投资层级。三是对创业投资基金作出特别规定。国家对创业投资基金给予政策支持,加强监督管理政策和发展政策的协同配合,对创业投资基金实施区别于其他私募投资基金的差异化监督管理和自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