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健全重点人群开发式金融帮扶长效机制。调整优化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特色优势产业贷款,有条件的地区可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二是建立分层分类的欠发达地区金融支持机制。坚持新增金融资金优先满足、新增金融服务优先布设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加大对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边疆地区等区域的金融资源倾斜力度。三是强化重点领域金融资源投入。做好粮油生产金融服务,支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提升。开发应收账款融资等供应链金融服务场景,保障农业全产业链金融需求,扩大县域富民产业发展金融供给。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资金投入,支持“农文旅”融合发展。四是强化金融服务能力建设。健全金融组织体系。深化实施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推动移动支付等新兴支付方式普及应用,持续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评定工作,夯实农村基础金融服务。五是强化金融多业态协同。发挥债券市场融资功能,鼓励金融机构尤其是欠发达地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三农”等专项金融债券。构建资本市场综合支持体系,继续实施企业上市“绿色通道”政策。创新发展保险产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