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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报道(三十一)——重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助力优化金融营商环境

日期: 2021-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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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民法制度迎来了“民法典时代”。民法典对各类市场主体的类型、设立、权利义务及市场交易规则等做了明确规定,有助于构建公开透明、产权明晰、权责明确、平等竞争的市场经济体系,营造法治化、规范化的金融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重庆市金融领域持续加大民法典宣传贯彻工作力度,邀请法学专家举办“《民法典》与获得信贷的实践与创新”线上专题讲座,探索实践应用,展现了优化营商环境获得信贷在法治方面的改革行动和成效,金融营商环境优化有更强有力的法律保证。

  一、民法典在优化金融营商环境中的作用

一是有利于打造法治化金融营商环境。民法典为各类金融市场主体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提供了基本依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执法,有效维护各类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打造一流的金融营商环境。

二是为市场主体从事金融活动提供了原则遵循。民法典通过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等法律原则,对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等各类金融市场主体予以保护。例如:保障土地、资金等生产要素平等配置,取消金融机构授信等环节设置的不合理条件或歧视性要求;放宽市场准入,限制行政权力范围,对市场准入实行负面清单制度;在金融活动中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在实现自己利益时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等。

三是为金融营商环境提供更为明确的法律依据。民法典对民商事基础性法律制度予以法典化,实现了法律制度的体系化和清晰化。不但能更好地保障金融活动中民事主体的各项权利,而且为市场主体的金融营商活动提供了明确的规则指引和法律依据。

二、民法典在优化金融营商环境中的实践应用

一是民法典明确规定了民事主体的权利范围。民法典明确规定了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和其他投资性权利,其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这一规则能够增强企业和个人从事金融等商业活动的信心和积极性,是优化金融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

二是民法典更加注重民事主体物权的保护。明确各类民事主体的物权受法律统一保护,给企业法人等市场主体提供了稳定的预期。进一步完善了担保物权制度,扩大担保合同的范围,明确非典型担保合同的担保功能,增加规定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担保合同。建立统一的动产抵押和权利质押登记制度,有助于进一步发挥其融资担保功能,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我市进行了积极有效探索实践,2020年4月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对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和产品4类动产的抵押登记职能委托给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履行,动产担保统一登记公示系统正式启用。截至2020年12月,累计完成2418笔动产抵押业务登记。

三是民法典更加重视合同类型及合同规则完善。进一步明确合同行为,首次规定了保理合同这一典型合同,以适应保理行业发展需要,有助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和融资难度进一步下降,激发中小企业活力。新增保证合同、合伙合同,通过完善检验期限的规定和所有权保留规则等予以完善的买卖合同,为提升市场经济活动的活跃度,维护市场经济活动秩序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制度保障。

下一步,重庆市将围绕“获得信贷”4项关键指标,即合法权利力度指数、信贷信息深度指数、信贷登记机构覆盖率、信用机构覆盖率,邀请专家有针对性地继续开展优化金融营商环境宣传培训工作。同时,以民法典施行为契机,协助司法等部门修改完善担保、破产等相关法律法规,推动我市优化金融营商环境工作再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