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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具体措施》政策解读

日期:2020-03-25

    一、出台背景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9﹞6号)要求,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具体措施》(渝委办﹝2019﹞76号)(以下简称《具体措施》),通过政府部门、金融机构、民营企业协同发力,加强政策引导、完善信息平台、建立长效机制、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提高重庆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要内容 
    《具体措施》分为四个方面、15项举措。一是加强政策引导,增加金融供给。加强货币信贷政策引导,加大直接融资支持力度,提高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二是完善信息平台,做好配套保障。抓好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持续健全地方增信体系,推动各类股权融资规范发展。三是建立长效机制,疏通融资堵点。建立“敢贷、愿贷、能贷”长效机制,提高民营企业融资可获得性,减轻对抵押担保的过度依赖,提高贷款审批和发放效率,增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可持续性。四是帮扶民营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帮助遭遇风险事件的企业摆脱困境,有效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引导民营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加强对政策落地的监督保障。
    《具体措施》突出体现了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精准性、具体实施的可操作性和现行政策的集成性等特点。一是在增加金融供给方面,增加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信贷投放,深化联合授信试点,协同推进优质民营企业上市,开展民企债券融资增信业务。二是在做好配套保障方面,推动完善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功能,深度推进“渝快融”,扩大知识价值贷款、商业价值贷款覆盖面和规模,鼓励和引导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开展低费率担保,支持和引导有条件的区县设立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为首贷、转贷、续贷提供增信服务,开展民营企业股权融资辅导培训。三是在疏通融资堵点方面,建立健全民营企业尽职免责机制,确保完成“两增两控”目标,同等条件下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贷款利率和贷款条件保持一致,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存货、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出口退税等抵质押贷款业务,支持企业通过股权质押、动产抵押、知识产权质押等方式融资,鼓励运用大数据提供线上贷款渠道。四是在帮扶民营企业方面,扩大市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周转资金规模,积极发挥民营企业纾困基金作用,发挥债委会在民营企业债务处置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民营企业与金融机构常态化联系对接,依法合规提供融资支持地方平台公司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

   


政策原文:

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 重庆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具体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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