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银保监发〔2021〕70号
各银保监分局、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各区县(自治县)科技管理部门、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各区县(自治县)金融办(金融工作部门),各政策性银行重庆(市)分行、各大型银行重庆市分行、各股份制银行重庆分行、各地方法人银行、各城市商业银行重庆分行、各外资银行重庆分行、各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各直管村镇银行、各在渝保险法人机构、各财产保险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各人身险保险公司重庆(市)分公司,重庆市银行业协会、重庆市保险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重庆市委市政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重庆银保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联合制定了《重庆银行业保险业支持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银行业保险业支持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中国银保监会重庆监管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7日
重庆银行业保险业支持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重庆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引导重庆银行业保险业支持重庆市科技创新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战略,助力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强科创金融服务供给
1.稳步扩大信贷投放。全市银行机构要聚焦科技创新目标要求,紧扣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关键核心技术等重点领域,将科技创新与金融服务深度融合,努力增加科创类企业贷款投放力度,适当增加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和知识产权抵押等贷款,逐步提高科创类企业贷款占比。
2.持续强化保险保障。全市保险机构建立支持科技创新产品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的保险保障机制,为科创企业、科研项目、科研人员提供全方位风险保障。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政策和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推广专利保险、关键设备研发保险、产品研发责任保险等,推动企业运用保险手段分散风险。
3.鼓励深化银保合作。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通过保证保险、信用保险等为科创企业增信,带动银行信贷投放。鼓励探索银保合作“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模式,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共同让利惠企,帮助科创企业降低融资成本负担。
二、健全科技创新服务体系
4.推进金融需求对接全覆盖。定期摸排、推送科创企业金融需求,推动建立科创企业白名单机制。银行保险机构要运用好各类线上线下融资对接机制,加大名单内高新技术企业支持力度。
5.建设专业团队。银行保险机构要结合自身经营状况、发展战略、风险偏好等,确定重点支持的科技创新领域,培养专业管理团队和业务团队,引进管理运营人才,提升专业化经营水平。鼓励在科学城、高新区、产业园等科创企业较集中地区设立专营机构,加强对区域内科创企业的金融服务。
6.保障专属资源。银行保险机构要研究制定专项支持政策,在人力、资金、内部转移定价、绩效评价等方面给予倾斜。鼓励实施差异化考核,完善授信尽职免责机制,适当提高风险容忍度,有效激发和保护基层服务能动性。
7.开发专项产品。鼓励针对科技创新业务特点,开发专属金融产品,合理设定授信期限、还款方式,科学厘定条款费率,满足企业技术研发、成果转化、装备购置、产能扩张等金融需求。
8.制定专项服务流程。银行保险机构要通过建立绿色通道、优化授权管理等方式,提高贷款审批、核保核赔的效率,建立与科创企业特点相适应的内部业务流程,提升金融服务便捷度。
9.优化金融风控方式。探索建立以知识产权、人力资本为核心的企业科技创新能力评价体系,构建科技型企业专属的信贷审批流程和信用评价模型,强化银行保险机构跟科技主管部门、科技融资担保机构、科技金融服务中介机构的联动,全面分析、研判、评估企业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和潜在风险。
三、推进重点领域金融服务
10.加大“专精特新”企业服务力度。对照主管部门公布的企业目录,对掌握产业“专精特新”技术,特别是在“卡脖子”关键技术攻关中发挥作用的企业,量身定制专项金融服务方案,及时给予资金支持。
11.加大智能制造金融服务。将科技创新金融服务与制造业金融服务相结合,围绕重点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制造产业,持续扩大重点项目信贷供给和保险保障。
12.加大科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有序发展面向科创小微企业的信用融资、票据融资和应收账款、预付款、存货等动产质押融资以及知识产权、股权质押融资,拓宽科创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推广保费低廉、保障广泛的普惠保险产品适应小微企业的保险保障需求。
13.支持传统产业技术升级改造。加大技改项目定向金融供给,积极支持传统产业升级内部工艺,提升产品质量,增加附加值,助推传统产业基础智能化、自动化、信息化,推进产业链现代化。
14.发展绿色产业支持类业务。对照绿色产业指导目录,重点对接高效节能装备、先进环保装备、资源循环利用装备、新能源与清洁能源装备项目资金需求。强化绿色产业技术、装备、产品、人员等风险保障,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发展。
四、丰富科创金融供给渠道
15.拓宽弱抵押融资渠道。逐步扩大股权质押、出口退税质押以及仓单、订单、应收账款融资规模。积极对接“信易贷”、“渝快融”平台,依托“知识价值信用贷款”、“商业价值信用贷款”、“银税互动”等,推进信用贷款投放。
16.强化知识产权融资及保障。优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推动软件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质押贷款,探索专利许可收益权质押融资模式。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被侵权损失保险、侵权责任保险等保险业务,为知识产权驱动创新发展提供保障。
17.强化投贷联动及理财直投。鼓励有条件、有资质的银行机构与内外部投资机构合作,探索完善“股权投资+信贷投放”业务模式,基于科创企业成长周期前移金融服务,更好地适应科创企业发展规律。鼓励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通过发行理财产品参与直接投资、委托投资,助力优质科技型企业并购、上市、挂牌,促进金融资本与高新技术产业融合发展。
18.加强保险资金运用。鼓励险资入渝,以股权、基金、债券、资产计划等形式,为科学城、高新区、产业园相关企业及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军民融合发展等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支持。
19.加强成渝地区联动合作。支持成渝两地商业银行加强在授信核定、信贷管理、风险化解的联动,通过银团贷款、联合授信等方式加大关键项目资金投放,协力支持西部(重庆)科学城建设成为重庆科技创新的重大平台。
五、推动优化外部环境
20.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归集。加强协调联动建设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提高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和使用效率,探索建立科创企业信息子库,健全守信联合激励机制,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银行保险领域对守信科创企业实施优惠便利措施。
21.加强政策支持引导。按照市场化原则,综合运用业务奖补、贷款贴息、担保费补贴、代偿补偿、应急转贷等工具,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创新配置。支持银行业加大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健全多方参与、合理分险的风险分担机制,加大对科技创新企业增信分险力度。
22.完善市场配套。依托内陆开放高地建设、智博会等国内外要素资源广泛汇聚的机遇,聚焦行业前沿,扩大对外合作力度。发挥重庆国际创投大会、重庆英才大会等作用,吸引科技创新方面具有专业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鉴定机构,以及金融科技、股权投资、知识产权评估等领域专业人才共同服务重庆市场,探索建立专家智库,为银行保险机构提供专业的评估咨询等服务,为服务科技创新提供更坚实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