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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000MB16594724/2022-00048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重庆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成文日期 ]2022-08-18 [ 发布日期 ]2022-08-18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有效性 ]

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一是负责牵头拟定地方金融监管的制度和办法,负责地方金融监管执法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构建地方金融监管体系。二是贯彻执行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承担国家金融政策的落地研究,提出我市金融工作建议并组织实施。三是按照中央政策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接中央赋予地方的金融监管职责,负责全市地方金融监管工作;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要素市场实施日常监管,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物流金融公司等新兴地方金融机构和活动实施监管;负责全市股权投资类企业的备案和服务。四是承担牵头应对金融突发事件、开展全市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责任。配合中央在渝金融监管机构规范和维护地方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五是推进金融中心建设,拟订地方金融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金融服务委员会、自贸区金融工作推进组有关职责。六是协调、引导金融机构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负责拟上市公司的培育、推荐工作,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发展普惠金融,改善和强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强化农村金融服务。推动发展金融科技。七是负责在渝金融机构、金融中介机构的联络、协调和服务工作。指导区县(自治县)按中央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做好有关金融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二)机构设置。本单位内设10个职能处室,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研究室)、监管一处、监管二处、监管三处、创新金融监管处、金融稳定处(信访处)、银行保险处、资本市场处、发展协调处,另设机关党委(人事处)。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单位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1个,为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本级)。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4,677.17万元,支出总计4,677.1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1.37万元、下降7.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同比减少办公用房购置等项目支出。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3,904.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3.73万元,下降9.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同比减少办公用房购置等财政拨款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01.69万元,占99.9%;其他收入2.97万元,占0.1%。此外,使用年初结转和结余772.50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4,139.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2.21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消化上年度结转重庆市地方综合监管平台建设项目资金。其中:基本支出1,738.71万元,占42%;项目支出2,400.60万元,占58%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37.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3.58万元,下降47.3%,主要原因是推进项目实施,加快预算执行,减少项目资金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666.9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35.62万元,下降2.8%。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收支同比减少393.44万元;二是年初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同比增加257.8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01.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3.44万元,下降9.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同比减少办公用房购置等项目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0.10万元,增长15.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人才开发专项资金、小贷监管系统迁云资金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65.23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30.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0.27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消化上年结转的项目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48.48万元,增长22.1%。主要原因是年中新增目标考核奖等人员支出,以及人才开发专项支出、年初结转项目支出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36.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5.88万元,下降29.6%,主要原因是加快预算执行,减少项目资金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02万元,占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0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用于“重庆英才金融领域人员奖励。

2)教育支出3.77万元,占0.1%,与上年持平。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7.07万元,占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95万元,增长29.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引起实际缴费额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61.77万元,占1.5%,与上年持平。

5)金融支出3,770.07万元,占9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6.09万元,增长21.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支出政策性增长;二是增加上年结转项目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66.37万元,占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2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引起实际缴纳额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32.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41.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5.83万元,增长29.5%,主要原因:一是职务正常晋升,工资性支出增长;二是社保和公积金缴费同比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等。公用经费390.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05万元,下降9.1%,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有效控制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物管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5.7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1.73万元,下降79.7%;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13万元,下降45.4%。较年初预算和上年支出下降主要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任务,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二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控制公务接待事项及范围,公务接待费同比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00万元,下降1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61万元,下降100%。较年初预算和上年支出下降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任务,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2.5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地方金融机构监管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02万元,下降41.7%,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车管理,降低车辆能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58万元,增长14.4%,主要原因是部分车辆老化,维修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3.1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金融局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接受中央相关部委检查指导,以及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71万元,下降8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10万元,下降39.8%。较年初预算和上年支出下降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控制公务接待事项及范围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18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72.5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2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1.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3万元,下降26.2%,主要原因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减少会议规模。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12.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47万元,下降5.5%,主要原因是按疫情防控要求,部分现场培训转为线上培训,减少培训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0.4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物管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05万元,下降9.1%,主要原因是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加强用水用电管理,提倡办公用品节能减耗,有效控制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65.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64.1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2.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6.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4%。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中新金融峰会会务服务和监管系统运维服务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2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0项,涉及资金2346.58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一级项目自评表

专项

名称

金融机构监管服务工作专项资金

自评总分(分)

100

业务主管部门

189-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部门联系人

唐玲

联系

电话

67572115

项目

资金(万元)

年度总金额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调整后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分)

执行率得分(分)


502.34

502.34

502.34

100

10

10


其中:市级支出

502.34

502.34

/

/

/

/


补助区县

0

0

/

/

/

/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加强中央和地方跨行业、跨市场、跨部门的金融监管协作,加强监管协调和信息共享。履行地方金融机构监督管理职责,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完成150家以上机构“三年一轮审”目标,力争小额贷款公司不良率、融资担保公司代偿率等指标保持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按照《融资担保监督管理条例》,落实行政执法职能,开展调查取证,违规处罚。完善地方金融法规,牵头拟订地方金融监管制度和办法,形成《重庆市地方金融条例》立法调研送审稿;强化对区县监管部门及行业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监管能力和从业人员素质,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全年召开2次联席会议;开展全市金融运行监测,每季统计金融数据,研究金融行业运行情况,上报经济形势分析报告。

履行地方金融机构监督管理职责,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完成150家以上机构“三年一轮审”目标,力争小额贷款公司不良率、融资担保公司代偿率等指标保持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按照《融资担保监督管理条例》,落实行政执法职能,开展调查取证,违规处罚。完善地方金融法规,牵头拟订地方金融监管制度和办法,形成《重庆市地方金融条例》立法调研送审稿;强化对区县监管部门及行业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监管能力和从业人员素质,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全年召开2次联席会议;开展全市金融运行监测,每季统计金融数据,研究金融行业运行情况,上报经济形势分析报告。

出台加强网络小贷合规经营、融资担保监管评级及分类监管、保理公司日常监管、地方资管公司监管评价指引等规制,全链条监管规制体系初步形成。加强监管协同联动,推进机构接入人行征信系统。加严加密现场检查,全年现场检查机构227家、占比38%。提升非现场监管能力,上线运行地方金融综合监管平台一期。持续推动行业减量增质,全年出清机构23家。落实国家规范平台经济要求,扎实推进互联网小贷业务整改、促进合规经营,得到了银保监会认可。首次对8家融资担保机构实施行政处罚45万元,切实让监管“长牙齿”。大力推进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完成市长经责审计整改任务。全市地方金融组织运行稳健,行业发展态势向好。

绩效

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值

调整
指标值

全年
完成值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分)

指标得分(分)

是否核心
指标



系统故障修复处理时间

小时

36

36

36

100

5

5

非核心指标



意见建议被上级采纳次数

3

3

3

100

5

5

非核心指标



年稳定运行天数

350

350

360

100

5

5

非核心指标



现场检查监管机构数

150

150

227

100

10

10

核心指标



问题整改落实率

%

75

75

75

100

5

5

非核心指标



整治P2P网贷机构存量数

20

20

20

100

5

5

核心指标



系统开发数量

1

1

1

100

10

10

核心指标



培训监管对象人数

人次

500

500

680

100

5

5

非核心指



系统运行维护响应时间

小时

12

12

12

100

5

5

非核心指标



重大金融风险控制数

2

2

0

100

10

10

核心指标



查处监管机构违规数

30

30

66

100

5

5

非核心指标



年度检查任务按时完成率

%

90

90

90

100

5

5

核心指标



当年建设任务完成率

%

=

100

100

100

100

5

5

核心指标



系统验收合格率

%

=

100

100

100

100

5

5

核心指标



金融运行分析数

4

4

4

100

5

5

核心指标



监管系统线上监管覆盖率

%

95

95

95

100

10

10

核心指标


二级项目自评表

项目名称

新设金融机构工作专项资金

项目编码

1921A189427219010118

自评

总分(分)

100

主管部门

189-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财政处室

031-金融处

联系人

唐玲

联系

电话

67572115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
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得分(分)

年度总金额

223.6

223.6

223.6

100

10

1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牵头推进西部金融中心、重庆金融城建设;推进成渝双城经济建设;设立陆海新通道投资基金。完成《成渝区建西部金融中心规划》;重庆”十四五”金融专项规划;202111月完成西部金融中心、重庆金融城措施政策等。全年力争引入金融机构3家,完成4项政策研究。

牵头推进西部金融中心、重庆金融城建设;推进成渝双城经济建设;设立陆海新通道投资基金。完成《成渝区建西部金融中心规划》;重庆”十四五”金融专项规划;202111月完成西部金融中心、重庆金融城措施政策等。全年力争引入金融机构3家,完成4项政策研究。

一是牵头推进西部金融中心、金融核心区建设。完成重庆“十四五”金融专项规划;完成《成渝区建西部金融中心规划》,形成《提升金融核心区能级的工作方案》。开展《重庆市地方金融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形成立法调研送审稿,制定并印发实施《行政处罚委员会规划(试行)》,研究起草我局《行政应诉管理办法》等。形成金融支持科技发展相关专报被市委采纳。二是深化政银战略合作,推动市政府与农业银行战略合作,农业银行“十四五”时期为我市意向性授信超1万亿元,其中乡村振兴领域占比不低于50%。三是落地一批金融机构。推动长城人寿、英大泰和人寿落户重庆,南洋商业银行、国宝人寿获批筹建,蚂蚁消金顺利开业。引入中邮证券重庆分公司、创元期货重庆分公司落地;推动设立华能供应链科技、两心金诚2家金融科技公司落地。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值

调整
指标值

全年
完成值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是否核心
指标


编制规划数量

项、个

1

1

1

100

20

20

核心指标


规划合格率

%

90

90

100

100

10

10

非核心指标


规划编制按时完成率

%

95

95

100

100

15

15

非核心指标


意见建议被上级采纳次数

2

2

2

100

10

10

非核心指标


新设金融机构数量

3

3

7

100

20

20

非核心指标


金融创新政策研究

3

3

3

100

25

25

核心指标

2.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从自评情况看,本单位2021年预算绩效目标完成较好,年度下达预算已执行到位,财政资金效益得到有效发挥。但在精细化、科学化设定绩效目标上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是监管系统接入机构数量未达到设定目标。因近年来我局持续开展对僵尸、失联和违规机构清理整顿工作,我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等总量有所下降,在设定年初目标时未及时调整,今后将提高目标设定的精准度。

二是新增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企业数未达目标。本单位参照2020年工作完成情况,设定2021年重庆区域股权市场新增挂牌企业数量,因2021年政策调整,涉及相关政策处于到期不再执行或未到期但实际停止执行的状态,导致挂牌数量下降未达预期。今后将提高目标设定的前瞻性,把握政策动态,科学合理设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757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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