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是负责牵头拟定地方金融监管的制度和办法,负责地方金融监管执法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构建地方金融监管体系。二是贯彻执行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承担国家金融政策的落地研究,提出我市金融工作建议并组织实施。三是按照中央政策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接中央赋予地方的金融监管职责,负责全市地方金融监管工作;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要素市场实施日常监管,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物流金融公司等新兴地方金融机构和活动实施监管;负责全市股权投资类企业的备案和服务。四是承担牵头应对金融突发事件、开展全市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责任。配合中央在渝金融监管机构规范和维护地方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五是推进金融中心建设,拟订地方金融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金融服务委员会、自贸区金融工作推进组有关职责。六是协调、引导金融机构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负责拟上市公司的培育、推荐工作,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发展普惠金融,改善和强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强化农村金融服务。推动发展金融科技。七是负责在渝金融机构、金融中介机构的联络、协调和服务工作。指导区县(自治县)按中央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做好有关金融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10个职能处室,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研究室)、监管一处、监管二处、监管三处、创新金融监管处、金融稳定处(信访处)、银行保险处、资本市场处、发展协调处,另设机关党委(人事处)。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单位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1个,为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本级)。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4,269.47万元,支出总计4,269.4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7.7万元,下降8.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压减,收支同比减少。
2. 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3,731.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3.09万元,下降4.4%,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压减;二是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基数政策性调整缴费增加,品迭后收入总体同比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29.73万元,占99.9%;其他收入1.85万元,占0.1%。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537.89万元。
3. 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3,611.28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528.03万元,下降12.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压减,支出同比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772.18万元,占49.1%;项目支出1,839.1万元,占50.9%。
4. 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58.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0.33万元,增长22.4%,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2022年度中新金融峰会延期,专项资金结转至次年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266.62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00.3万元,下降8.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压减,收支同比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29.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1.96万元,下降4.4%。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压减;二是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基数政策性调整缴费增加,品迭后收入总体同比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1.79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统发工资按实际支出清算后退回财政。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36.89万元。
2. 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11.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8.79万元,下降12.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压减,支出同比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0.24万元,下降4.8%。主要原因:一是统发工资清算结余退回;二是受疫情影响,年度“三公”经费和部分项目经费未使用完退回财政。
3. 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55.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8.48万元,增长22.1%,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2022年度中新金融峰会延期,专项资金结转至次年支付。
4. 比较情况。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82万元,占0.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8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补助主管行业协会党支部经费。
(2)教育支出3.99万元,占0.1%,与年初预算一致。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3.64万元,占3.9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2万元,下降2.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实际缴费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64.48万元,占1.8%,与年初预算一致。
(5)金融支出3,328.33万元,占92.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9.07万元,下降5.1%,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按要求压减。
(6)住房保障支出70.03万元,占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3万元,增长3.4%,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年中追加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72.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02.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0.26万元,增长11.9%,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等。公用经费269.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0.55万元,下降30.9%,主要原因是按要求统一压减。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物管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3.8万元,下降82.3%,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07万元,下降13.1%,主要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本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未成行;二是其他省市来渝调研交流事项减少;三是加强公车运行管理,车辆日常维护费用同比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万元,下降100%;与上年支出一致。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本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未成行,未发生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和上年支出一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2.5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应急、地方金融机构监管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03万元,下降41.8%;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1%,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车辆运行维护管理,严格用车制度,费用同比减少。
公务接待费1.1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金融局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接受中央相关部委检查指导,以及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78万元,下降93%;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07万元,下降65.1%,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来渝调研交流事项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7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156.9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1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9.93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水电物管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0.55万元,下降30.9%,主要原因:一是公用经费压减;二是加强用水用电管理,提倡办公用品节能减耗及线上会议、培训模式,会议费和培训费同比下降,机关运行经费有效控制。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38.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38.0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38.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44.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8.8%。主要用于采购中新金融峰会会务服务和监管系统运维服务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1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839.1万元。
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本级)2022年度项目支出
绩效自评表(二级项目)
项目 名称 |
金融监管工作专项资金 |
项目 编码 |
50000022T000000073092 |
自评总分(分) |
100 | ||||||
主管 部门 |
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
联系人 |
唐玲 |
联系 电话 |
67572115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切实履行对地方新型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责,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管控。完善监管制度,改进监管方式,研究制定各相关监管行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管理指引及风险处置方案等。逐步建立行业监管系统,利用大数据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实现监管全覆盖。提升现场检查针对性,日常监管的高风险机构、领域,开展重点检查,对重大监管处罚信息向社会公布,增强监管透明度。推动监管行业健康发展,在业务、政策、服务上给予协调和支持。年内委托专业中介机构完成40家小贷公司、10家融资担保机构、4家交易场所、2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20家典当公司、12家商业保理机构、10家融资租赁公司共98家地方金融机构的现场检查;对全市80家融资担保公司开展监管评级;培训监管行业从业人员及区县监管员700人次;开展监管检查及行政执法100人次。 |
切实履行对地方新型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责,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管控。完善监管制度,改进监管方式,研究制定各相关监管行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管理指引及风险处置方案等。提升现场检查针对性,日常监管的高风险机构、领域,开展重点检查,对重大监管处罚信息向社会公布,增强监管透明度。推动监管行业健康发展,在业务、政策、服务上给予协调和支持。年内委托专业中介机构完成40家小贷公司、10家融资担保机构、4家交易场所、2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20家典当公司、12家商业保理机构、10家融资租赁公司共98家地方金融机构的现场检查;对全市80家融资担保公司开展监管评级;培训监管行业从业人员及区县监管员700人次;开展监管检查及行政执法100人次。 |
在全国领先制定出台《商业保理公司监管评级和分类监管暂行办法》,建立ALERT评级体系,完善监管制度,改进监管方式。出台小贷减资业务指引,修订小贷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工作指引,制定小贷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引,优化典当监管工作手册。出台《商业保理公司监管评级和分类监管暂行办法》。制定融资租赁公司设立变更工作指引、非正常经营融资租赁公司退出制度等。 按照“双随机”原则开展现场检查,对日常监管的高风险机构、领域加大检查频次,开展重点检查,提升现场检查针对性。年内市区两级共对100家小贷公司、40家典当行、4家交易场所、2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10家融资租赁公司、10家融资担保机构、14家商业保理公司开展现场检查,以及对全市101家融资担保公司开展监管评级。全年通过重庆金融安全卫士公众号开展风险宣传超30次,阅读人数超5万人。监管系统线上监管覆盖率超过95%。推进存量P2P网贷机构风险处置,以打促退实现3家立案P2P网贷机构余额主动清零或结案,推动3家正常退出类机构出清,其余机构全部按照司法途径开展打击处置 | |||||||||
绩效 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 |
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说明 | |||
监管系统线上监管覆盖率 |
% |
≥ |
90 |
95 |
10 |
10 |
|||||
开展监管检查及行政执法次数 |
次数 |
≥ |
100 |
187 |
10 |
10 |
年内增加了与区县金融工作部门共同开展监管检查 | ||||
整治P2P网贷机构存量数 |
家 |
≥ |
16 |
16 |
15 |
15 |
|||||
培训监管对象人数 |
人次 |
≥ |
500 |
896 |
10 |
10 |
部分培训采取线上培训方式,参训人数增加 | ||||
现场检查监管机构数 |
家 |
≥ |
98 |
180 |
15 |
15 |
|||||
金融风险宣传提示受众人数 |
人次 |
≥ |
2000 |
50000 |
10 |
10 |
通过重庆金融安全卫士公众号开展风险宣传,受众面更广 | ||||
重大金融风险控制数 |
次 |
≤ |
3 |
0 |
20 |
20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联系方式:023-6757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