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本级) 2023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原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职能职责:一是负责牵头拟定地方金融监管的制度和办法,负责地方金融监管执法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构建地方金融监管体系。二是贯彻执行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承担国家金融政策的落地研究,提出我市金融工作建议并组织实施。三是按照中央政策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接中央赋予地方的金融监管职责,负责全市地方金融监管工作;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要素市场实施日常监管,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物流金融公司等新兴地方金融机构和活动实施监管;负责全市股权投资类企业的备案和服务。四是承担牵头应对金融突发事件、开展全市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责任。配合中央在渝金融监管机构规范和维护地方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五是推进金融中心建设,拟订地方金融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金融服务委员会、自贸区金融工作推进组有关职责。六是协调、引导金融机构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负责拟上市公司的培育、推荐工作,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发展普惠金融,改善和强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强化农村金融服务。推动发展金融科技。七是负责在渝金融机构、金融中介机构的联络、协调和服务工作。指导区县(自治县)按中央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做好有关金融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二)机构设置
原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内设10个机构处室,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研究室)、监管一处、监管二处、监管三处、创新金融监管处、金融稳定处(信访处)、银行保险处、资本市场处、发展协调处,另设机关党委(人事处)。根据全市机构改革方案,不再保留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重庆市金融工作局),设立重庆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市委工作机关,现内设机构处室已调整。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4213.1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3537.1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76万元。支出总计4213.1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3529.4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83.6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35万元,下降1.32%,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因政策调整,政务信息化项目压减,财政拨款收支同比减少;二是项目资金结转同比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3537.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4.46万元,下降5.21%,主要原因是压减政务信息化运维项目资金,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35.22万元,占99.95%;其他收入1.9万元,占0.05%。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675.99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3529.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1.79万元,下降2.26%,主要原因:一是医保、社保、住房公积金缴费提高,使基本支出增加;二是政务信息化运维项目支出减少,品迭后总体支出下降。其中:基本支出1995.14万元,占56.53%;项目支出1534.36万元,占43.47%。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83.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43万元,增长3.86%,主要原因是2023年中新金融峰会时间调整,当年未支出,结转资金同比增长。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188.96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7.66万元,下降1.82%。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因政策调整,政务信息化项目压减,财政拨款收支同比减少;二是项目资金结转同比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35.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4.51万元,下降5.22%,主要原因是压减政务信息化运维项目资金,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40.53万元,下降28.95%,主要原因是压减地方金融综合监管平台建设资金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53.74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05.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5.84万元,下降2.93%。主要原因:一是医保、社保、住房公积金缴费提高,形成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压减政务信息化运维项目资金,品迭后财政拨款支出下降。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92.56万元,下降36.24%。主要原因:一是年中压减地方金融综合监管平台建设资金;二是2023年中新金融峰会时间调整,当年未支出,资金结转至次年。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83.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18万元,增长4.30%,主要原因是2023年中新金融峰会时间调整,当年未支出,资金结转至次年。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2万元,占0.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2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市级人才开发专项和补助基层党支部工作经费。
(2)教育支出4.05万元,占0.12%,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33.13万元,占6.6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2万元,增长0.61%,主要原因是按政策调整缴纳基数,缴费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67.18万元,占1.92%,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5)金融支出3014.45万元,占85.9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55.44万元,下降40.54%,主要原因:一是年中压减地方金融综合监管平台建设资金;二是2023年中新金融峰会时间调整,当年未支出,资金结转至次年。
(6)住房保障支出182.81万元,占5.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7.64万元,增长46.05%,主要原因是按政策调整缴纳基数,缴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72.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70.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53万元,增长4.56%,主要原因是按政策调整医保、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缴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等。公用经费40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1.37万元,增长48.67%,主要原因是成立“智融惠畅”、化解风险、数字金融等工作专班,人员增多,增加办公、水电、设备维护等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物管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7.5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48万元,下降35.78%,主要原因是经批准置换新能源汽车1辆,减少公车燃油和修理费用。严控公务接待标准和范围,有效节约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3.82万元,增长246.86%,主要原因是疫后相关工作正常开展,安排因公出国任务,其他省市来渝交流学习活动增多。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31.15万元,主要是用于赴新加坡出席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区域合作论坛,推进中新金融项目合作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85万元,下降22.13%,主要原因是按照出访组团计划执行,控制出访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1.1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因疫情未安排出因公出国(境)任务。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4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应急、机构监管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64万元,下降36.66%;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1万元,下降8.82%,主要原因是经批准置换新能源汽车1辆,减少公车燃油和修理费用。
公务接待费4.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金融局来渝学习调研,接受中央相关部委检查指导,以及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99万元,下降69.1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控制接待范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79万元,增长341.44%,主要原因是疫后相关工作正常开展,其他省市来渝交流学习活动增多。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1个团组,9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37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1批次,15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131.99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8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0.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2万元,增长142.6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金融创新产品发布会。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9.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81万元,增长215.09%,主要原因是监管规制更新,加大典当行、小贷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监管机构业务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1.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水电物管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等机关运转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31.37万元,增长48.67%,主要原因是成立“智融惠畅”、化解风险、数字金融等工作专班,人员增多,增加办公用品及耗材、水电、设备维护等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比上年度增加1辆,原因是经批准置换公务用车1辆,旧车已封存正在履行资产处置程序,暂未下账。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7.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34.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37.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3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54 %。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中新金融峰会会务执行服务,以及小贷监管系统运维服务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15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1533.36万元。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对第五届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金融峰会策划运维与会务执行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589万元,评价得分80.1分,评价等次为良。绩效评价发现了执行机构责任分工不明确、沟通协调机制不完善、重要事项审核机制不严密等主要问题,提出完善工作流程,建立健全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措施,提高团队专业技能和项目管理能力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市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6757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