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6日,市政府发布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21〕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资本市场在金融运行中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要通过深化改革,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在此后又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2020年10月5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下称《意见》),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出了全面系统的部署安排。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20〕14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服务新发展格局、推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2021年2月26日,市政府发布《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21〕7号)。
二、起草过程
2020年12月10日,市金融监管局会同重庆证监局、市国资委参加了中国证监会召开的西南片区“落实国务院文件、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经验交流会”。在借鉴其他省市经验基础上,市金融监管局会同重庆证监局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在征求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等涉及任务分工的62个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意见后,形成《实施意见》(送审稿),经市政府会议审议通过,于2月26日颁布实施。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包括5部分16条内容。
第一部分是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一是规范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在全市开展公司治理专项行动,发挥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的示范作用。二是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各级部门和单位要支持、配合上市公司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部分是打造优质上市公司集群。一是大力培育上市后备资源,储备、培育和引进一批上市基础较好的科技型、创新型企业。二是支持优质企业上市,把好上市“入口关”。三是支持市场化并购重组,盘活存量、提质增效、转型发展。四是推动上市公司引领产业升级。
第三部分是解决上市公司突出问题。一是依法做好退市处置工作。二是化解股票质押和债券违约风险。三是严肃处置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四是加强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政策支持力度,从各项要素着手支持上市公司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第四部分是强化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工作合力。一是强化上市公司主体责任。二是提升中介机构服务能力。三是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执法力度。四是凝聚各方合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第五部分是完善保障激励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专班。二是加大考核激励,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各项工作纳入提升经济证券化考核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