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2018年12月,我市典当行监管职责由市商务委转隶到市金融监管局。转隶后,我市加快典当行规制建设,开展行业清理整顿,大力实施减量增质,行业发展日趋稳健有序。为全面科学评价典当行经营行为,有效实施分类监管、持续监管和审慎监管,依据《重庆市社会信用条例》《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38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制定出台《评级办法》,以监管评级结果为基础实施分类监管,更好引导典当行深化普惠领域金融服务水平,促进我市典当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二、主要内容
《评级办法》共五章二十三条。第一章是总则,说明了制定目的、基本原则、适用对象和职责分工等。第二章是评级体系,主要对评级指标、等级划分、评级调整等进行了明确,行业监管评级结果分为ABCDE五个等级,从A到E逐级降低。第三章是评级流程,划分了监管初评、信息收集、监管复审、档案归集、结果运用等五个环节。第四章是评级结果运用,包括评级结果公布、监管分类施策、问题整改落实等。第五章是附则。
三、指标设置与评级原则
(一)评级体系设置。监管评级体系由常规指标和加分指标构成,常规指标分值为100分,加分指标分值为10分,合计得分为被评级机构最终得分。常规指标包括公司治理20分、业务经营23分、风险控制15分、合规要求42分,共四项评分要素。
(二)评级工作基本原则。年度监管评级工作在全面、客观、公平、公正、审慎的前提下,从严要求、从严规范,坚持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一是定量为主,定性为辅。坚持能定量的尽量定量,减少主观评价分值,定量和定性指标分别为83%、17%。二是总量与结构相结合。既坚持把握整体,又突出公司治理、合规、风险等监管关注的重点内容,注重横向、纵向对比评价。三是创新与规范相结合。支持机构开展业务创新,与信用监管政策、典当行年审、现场检查、监管激励等工作有效联动。
四、实施方式
(一)评级工作实施。监管评级工作由市金融监管局负责组织实施,各区县(自治县)金融工作管理部门配合市金融监管局对辖区典当行开展监管初评。可借助市场化专业化力量,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监管初评工作,提升评级工作整体质效,进一步加强监管评级的公开化透明化。
(二)评级结果运用。监管评级结果形成后,对典当行实施分类监管措施,并建立监管评级通报和共享机制,除及时向典当行通报外,并可以适当的方式和渠道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