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2019年以来,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全局上下,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一)不折不扣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要求。2019年以来,根据全市统一要求,及时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保留了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典当经营许可;融资担保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审批;小额贷款公司(含分支机构)设立、变更、终止审核;从事权益类、合约类交易的交易场所设立、变更、终止审核等5项。同时,进一步优化了地方金融机构设立、变更、终止的服务指南、办事流程以及资料清单,强化了信息公开要求。在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我局官网、我局行政服务窗口均公布了办事服务指南,提高了行政效能和群众办事便利度。
(二)积极实行动态的清单管理制度。按照全市统一要求,系统梳理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对接“三个清单”,承接机构改革后的新增职能职责,形成经市政府审定的27项行政权力事项。同时,及时更新地方金融监管领域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保留了禁止违规开展金融相关经营活动;禁止违规开展互联网相关经营活动;未获得许可或资质条件,不得设立融资担保、典当、小额贷款公司等相关金融服务机构;未获得许可,不得设立金融机构营业场所、交易所,不得大幅变更基金管理公司等机构股权结构等4个主项。
(三)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将我局所有行政权力清单事项纳入全市信息资源目录,按标准模板录入和共享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据我局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对“红黑名单”内主体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目前,我局各业务处室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均全部使用了红黑名单信息查询功能,做到应查尽查,截止2019年末,共查询27524次,触发反馈460次。
(四)深入实施政务公开。制定《市金融监管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清单》,明确了我局今年25项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并逐项确定了牵头处室和责任处室,有效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研究制定《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从依申请公开的登记、受理、办理、审核、回复、归档等全流程规范办理工作,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局政府信息。2019年,先后牵头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1件。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启动地方金融监管立法调研。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要求,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调研工作组,收集学习四川、天津、河北等地已出台的地方金融监管条例,积极借鉴经验做法。实地走访市内主要地方金融机构,全面了解各类地方金融机构对制定地方金融条例意见建议。同时,加强与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沟通,组织有关市级部门、区县金融工作部门研究提出对国家《地方金融监管条例(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建议,并做好我市立法与国家立法的衔接。
(二)启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工作。按照市政府关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统一要求,启动我局制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目前已形成方案初稿。同时,积极推动监管处室加强依法行政,正在完善融资担保的执法程序制度建设。
(三)建立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对局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统一编号,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开展,通过台账形式记录和动态管理。2019年,开展合法性审查19次,审查内容涉及金融服务民营企业、规范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利率及信息披露、融资担保公司监管、中新合作协议等方面。
(四)扎实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我局通过局长办公会、碰头会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科学民主决策,有效避免一言堂等问题的存在。选聘了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单位,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在法律咨询、信息公开、依法行政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协助我局在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重要文件的起草和论证、行业政策法律解读等方面做好相关工作。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
(一)强化制度保障。2019年,我局印发《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引导小额贷款公司降低贷款利率的通知》,《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指引》,与市财政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金融信贷营商环境的意见》,以市委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具体措施》的通知。通过强化制度保障,进一步加强了金融监管指导,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2019年,组织局内同志参加了两期市级部门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培训,其中9人顺利通过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同时,完成了2018年“金融监管”持证18人的换证工作。目前,我局共有27人取得行政执法证,其中监管处室持证覆盖率达92%,持证人员占全局总人数比例达44%。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2019年2月,启动三类机构的全覆盖现场检查及清理整顿工作,对从市商务委转隶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典当三个行业271家机构,开展为期4个月的整顿规范。目前,通过清理整顿,典当行业注销7家,年审不通过18家;引导1家融资租赁公司退出行业;引导1家商业保理公司退出行业。持续开展全市融资担保公司年度检查、专项检查、监管评价等监管工作。驳回3家不符合监管规定的机构变更、换证申请,创新采取主动事前监管辅导方式确保审批、备案符合监管规定。同时,加强监管政策传导,通过下发融资担保行业年度监管工作要点,推动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细则出台,持续充实完善监管工具箱。
四、丰富形式,开展互联网+法制宣传工作
(一)开展非法集资专项普法宣传工作。结合金融安全知识宣传相关法律法规,面向社会公众,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等活动,依托公众号平台常态化开展金融法律相关知识和案例的宣传推送。2019年,全市累计开展打非集中宣传近1900场次,“七进”活动近18万批次,发放宣传资料310万余份,播放电视宣传节目150余期(次),群发手机短信4000万余条,推送网文近1万余次,播放公交线路和电视公益广告1500余期,播放处非联办公益广告片60余万次。
(二)加强金融行业普法宣传。用好用活“政策直通车”、“信用信息”等互联网展示平台,同时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分类开展普法宣传培训。融资担保领域,开展“如何运用《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解决担保追偿权行使问题”专题培训;基金领域开展“私募基金领域相关法律知识及案例事务等热点问题”专题培训;小额贷款领域开展“小贷领域相关合规管理及纠纷解决等热点问题”专题培训和讲座;商业保理领域,开展“新征管体制下税务风险管控与筹划”专题培训;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领域,开展“互联网+”背景下的网络安全与数据合规主题交流活动。
(三)强化局内普法宣传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党组、中心组定期学法制度,抓好法治教育,领导班子成员全年集中学法3次,干部职工全年集中学习4次以上。同时,按全市规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年度法治理论网上考试。组织13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法治理论知识抽考,网考和抽考的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
五、2020年主要工作计划
2020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市委五届七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工作要求,积极推进相关工作。拟重点开展三项工作:
一是继续开展重庆市地方金融条例立法调研。拟赴四川、上海等外省市考察借鉴地方金融立法中的先进经验,组织起草立法草案,争取年底前送审。
二是完善地方金融机构监管制度。加快健全和完善典当、保理、融资租赁等地方金融机构的监管制度,探索构建系统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
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尽快制定出台我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切实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市金融监管局
202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