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地方金融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关于实施《重庆市拟上市重点培育企业财政扶持暂行办法》的通知
渝金发〔2014〕1号
各区县(自治县)金融办(上市工作牵头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企业改制挂牌上市政策支持力度,加快推动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市金融办、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重庆市拟上市重点培育企业财政扶持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请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一、积极与辖区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拟上市资源的调查和筛选,组织符合条件且有上市挂牌意愿的企业申报拟上市重点培育企业。
二、至少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为拟上市重点培育企业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加强与市金融办的沟通和联系,共同加快企业改制上市挂牌进度。
三、对企业申报信息进行初审并核实,履行好推荐入库的职责,对市金融办批复入库的企业,及时督促企业网上填报并更新相关电子信息。(拟上市企业储备库网络入口:http://cbk.cwf.gov.cn)
四、密切关注企业挂牌上市工作进度,及时报送企业改制挂牌上市的重要进展和重大问题。
附件:1.重庆市拟上市重点培育企业财政扶持暂行办法
2.改制上市工作联络员回执表
(联系人:封朝议、兰云飞,联系电话:67572051、67572088、13594386033、15823556165)
附件2
改制上市工作联络员回执表
填报单位:
姓名 |
职务 |
手机/座机 |
传真 |
邮箱 |
|
|
|
|
|
|
|
|
|
|
|
|
|
|
|
(注:请于2014年2月25日前将回执表传真至023-67572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