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区财政出资200万元购买巨灾保险
日期:
2016-11-02
【
字体:
大中小
】
10月份,长寿区结合全区灾害分布实际,由区财政出资200万元为全区百姓购买巨灾保险,保险于10月21日0时生效,有效期一年。在市保监局指导下,长寿区多方论证,明确了此次保险的保障人员,包括区辖行政范围内的所有自然人,含常住人口和临时来区流动人员;明确了保障范围,除常见的自然灾害外,还包括恐怖活动、公共场所安全以及见义勇为等行为;明确了保障金额,每次赔偿限额1亿元,每年累计赔偿限额5亿元,每人每年保险金额10万元(见义勇为行为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