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底,市财政局印发了修订后的《重庆市农村产权抵(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一是拓宽了抵押标的物范围,将“三权”抵押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及大中型农机具、农村小型水利设施、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权等14类抵(质)押物贷款纳入风险补偿范围。二是明确了纳入风险补偿范围的抵(质)押融资业务应满足的6个条件和不予补偿的6种情形。三是在融资费率标准上,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主体抵押融资的费率优惠力度,要求银行贷款利率不超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250BP,单笔担保贷款原担保费率不高于2%。四是在风险补偿标准上,对符合条件的农村产权抵(质)押融资本金损失,明确补偿比例为本金损失的35%。五是在风险补偿流程上,明确了风险补偿资金申报、初审、复审、拨付、追偿及返还等五个环节的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