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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能西部金融中心建设 中新双方已共同出台金融开放创新政策74项

日期:2026-01-21

重庆以中新金融合作引领金融高水平开放,取得明显成效,为高质量建设西部金融中心提供了重要助力。截至目前,中新双方已共同出台金融开放创新政策74项,其中多项政策创新率先在中西部地区取得突破。

据悉,2015年以来,重庆围绕健全政策体系、完善机构体系、畅通跨境融资通道等方面,持续健全中新金融合作机制,发挥重点示范项目作用,推动中国西部地区与东盟国家金融领域互动频度、辐射广度、影响深度不断拓展。

比如,中新双方共同出台金融开放创新政策74项,涉及跨境投融资、跨境结算、保险合作和机构互设等领域。其中,人民币基金对外投资、银行跨境融资担保、外债切块管理等多项政策创新,均由中新金融合作率先在中西部地区取得突破。在此基础上,重庆把政策运用和复制推广作为释放政策红利的重要途径,打通国际商业贷款、跨境融资担保、跨境发债、跨境REITs(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等中新跨境融资通道。截至目前,已推动重庆企业在新加坡发行债券38支、数量位列全国前3;实现跨境融资逾240亿美元、综合融资成本低于境内1.03个百分点,辐射带动西部地区实现赴新融资近70亿美元。

同时,重庆打通了QDLP(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跨境双向投资通道。截至目前,新加坡在渝QDLP试点企业增至4家、累计额度达7.3亿美元,其中毅德(重庆)私募股权基金成为全国首家获得QDLP试点资格的新加坡企业。

再如,在完善机构体系方面,重庆推动东盟国家在渝设立5家银行业分支机构,占在渝外资分行总量的三分之一;推动新加坡在渝设立20余家金融机构,涉及基金、小贷、融资租赁等多个领域;指导第三方支付平台重庆易捷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布局国际市场,实现中西部企业首次获批新加坡金融牌照。

借力中新金融合作,重庆还推动亚洲首个奥特莱斯REITs、全国首单非银金融机构借款及结汇项目落地,跨境债权转让、跨境资产转让业务试点在中西部地区率先开展;推动78家机构共同组建陆海新通道金融服务联合体,形成覆盖通道全域的跨境金融服务网络,并落地境外汽车消费融资、小币种本币直接结算等创新案例。同时,大力推进中新金融科技合作,获批金融科技创新监管、金融科技应用、金融科技标准创新试点;促成新加坡嘉量资本等组建中新金融科技投资基金,为中新金融合作投资引导更多资源;与新方围绕绿色债券、绿色贷款、碳中和等领域开展绿色金融合作,成功落地中新互联互通项目下首笔绿色跨境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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