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部门动态>市级动态

《重庆市种子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修订出台

日期:2026-03-25

《办法》明确,重庆市种子基金按照“政府引导、专业运营”的原则运行,围绕打造重庆“416”科技创新布局和“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平台、重点团队,突出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支持科技成果验证和中试验证,助力科技企业和科创团队落户重庆。种子基金的投资方式以直接股权投资为主,单个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优秀项目最高200万元,对单个项目仅实施一轮投资。种子基金持股比例不超过40%,且不为第一大股东。根据《办法》,获得种子基金支持的企业和科创团队应满足一定条件:首先,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3年;若科创团队未设立企业,需在签订投资意向书后6个月内设立企业。其次,科创团队在其创设企业中应持有股权,并有现金出资。此外,企业核心产品技术所涉及的知识产权权属明晰。《办法》新增种子基金快决快投机制,进一步提升对优质早期项目的投资效率,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落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