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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就废止《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信用评级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日期:2023-03-03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规定前期我们对行业现行监管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其中发现规范性文件《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信用评级的通知》(渝金发〔20146号)已不再适应当前行业发展现状,拟按程序废止,我局起草了《关于废止<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信用评级的通知>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或建议,截止时间为2023310日。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附单位或人员名称及联系方式)邮寄至: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11号(邮编:401120),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监管一处收(电话:023-63391983),并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废止<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信用评级的通知>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附单位或人员名称及联系方式)发送至xddd@cq.gov.cn,邮件主题注明《关于废止<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信用评级的通知>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衷心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关于废止<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信用评级的通知>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关于废止<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信用评级的通知>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33

附件1

关于废止《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信用

评级的通知》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金融工作管理部门,市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小额贷款公司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将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信用评级的通知(渝金发〔20146号)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信用评级的通知》(渝金发〔20146号)

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3月 日

附件2

《关于废止<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信用评级的通知>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前期我们对行业现行监管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其中发现规范性文件《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信用评级的通知(渝金发〔20146号)已不再适应当前行业发展现状,启动废止程序。

二、文件内容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规定,正式废止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信用评级的通知(渝金发〔20146号),自废止文件通知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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