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庆航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申请退出融资担保行业。根据《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管理指引》(银监发﹝2010﹞77号)第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重庆航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即日起被注销,不得开展融资担保业务,并应当到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完成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变更。同时,重庆航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应当依法合规做好债权债务和未到期担保责任承接工作,之前开展的融资担保业务应依照法律法规继续履行直至担保责任解除。担保责任解除前,公司股东不得分配公司财产或从公司取得任何利益。上述融资担保机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交回我局,逾期不交回的,由我局依法收缴。
特此公告。
附件:重庆航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基本情况表
重庆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3月14日
(联系人:王川东;联系电话:67572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