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市非公有制金融企业和市委金融办所主管的地方金融行业社会组织(以下简称:金融“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金融“两新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以下简称:党建指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3名,主要从事金融“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等工作。其中党建指导员2名,市地方金融行业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秘书1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人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中共正式党员。
2. 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8月31日至200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3.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相应学位。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专业要求:马克思主义学类、政治学类、金融学类、经济学类、法学类、工商管理类。
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担任党组织书记3年以上或在以上单位从事党建工作3年以上的,可不限专业。
4. 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党务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强,服从工作安排,具备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5.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存在涉黑涉恶、黄赌毒、盗抢骗等前科劣迹的人员。
2.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 用人单位领导成员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1.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25年9月9日9:00至9月11日9:00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lsbj.cq.gov.cn/)首页,选择首页“热点服务”栏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选择“区县委托、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点击进入)”栏目,点击“中共重庆市委金融工作委员会公开招聘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考试”进入报名系统。报名人员根据提示进入“渝快办”统一登录界面,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渝快办”用户名和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报名人员务必牢记。逾期不再受理,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时应对照招聘条件,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近期白底免冠登记电子照片,面容清晰)。
2. 查询审核结果。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要求,面试前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报考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简章》要求的“报考条件”,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若电子照片不符合报考要求而未能审核通过,视为报名不通过。因电子照片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5年9月11日17: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报考人员须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个工作日内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是否报名通过。本次报名最多审核500人通过。
特别提醒:请考生认真如实填写报名相关信息,一旦审核通过,将不能进行修改。
3. 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可于2025年9月18日10:00—9月20日10: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和报名表,并在考试当天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达准考证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1门,采取闭卷答题,分值100分,时间为90分钟。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公文写作、党内法规、党建业务、金融常识等。笔试时间为2025年9月20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网上自助打印的准考证。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于2025年10月9日后公布,请登陆市委金融办、市委金融工委网站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为2025年10月10日(星期六),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须本人持有关证件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1),按照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市委金融办、市委金融工委网站。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分值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于现场资格审查后在市委金融办、市委金融工委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体检由市委金融工委指定的医院集中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等网站进行查证。考察结果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递补规则按照进入体检人员规则执行。
八、公示
考察完成后,拟聘人员在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和市委金融办、市委金融工委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及毕业时间、考试成绩及其他应公示事项。
九、录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入职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十、待遇
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与党建工作指导员签订服务协议,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续签时,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至5年,依据国家政策购买社会保险。试用期为3个月,享受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十一、其他事宜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在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查询本次考试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三)本简章由中共重庆市委金融工作委员会解释。
咨询电话:023-63391983 023-63391948
附件:2―1. 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2―2. 中共党员证明(模板)
2―3. 工作证明(模板)
2―4. 现场资格审查表
附件2―1
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 考生网上报名信息表、笔试准考证,原件将被收取;
2. 完整填写《重庆市金融“两新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现场资格审查表》(附件4,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原件将被收取;
3. 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将被收取;
4. 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党员身份证明(附件2,需加盖鲜章,收取原件,请自行备份);
5. 证明工作经历的其他材料(附件3,需原工作单位党组织加盖鲜章,收取原件,请自行备份)。
附件2―2
中共党员证明(模板)
×××,男/女,身份证号:×××××××××××,××××年××月出生,于××××年××月××日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为中共××××支部委员会(党组织规范全称)正式党员。
特此证明。
(党组织联系人: 联系电话: )
中共××××支部委员会(盖章)
2025年 月 日
附件2―3
工作证明(模板)
×××,男/女,身份证号:×××××××××××,××××年××月出生,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单位××××党组织从事党建工作/担任(党委、总支、支部)书记。
特此证明。
单位党组织(盖章)
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