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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典当行年审的通知

日期:2022-04-22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金融工作部门,市典当行业协会,各典当行:

为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督管理,有效规范全市典当行经营行为,促进典当行业持续稳健发展,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年审办法》和《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38号)等规定,现就做好2021年度典当行年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范围

    按照三年全覆盖的原则,结合2019年、2020年度年审和日常监管情况,确立40家机构参与本次年审(附件1)。

二、年审时间

2022420日至831日。

三、年审内容

(一)资金来源情况。重点核查注册资本是否与监管核准情况一致;是否存在抽逃注册资金情况;净资产是否达到注册资金的90%;资金来源是否合法合规;是否以自有资金出资;是否存在委托资金出资;有无集资、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存款;是否与其他典当行拆借或变相拆借资金;是否超过规定限额从商业银行贷款;是否对外投资;是否通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私募投资基金等机构或渠道融资等情况。

(二)股东情况。重点核查股东是否经监管部门核准;是否存在擅自变更股东情况;典当行与股东的资金往来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典当行对其股东的典当金额是否超过该股东的入股金额;股东持有的典当行股权是否对外质押或提供担保;股东是否有股权代持、隐匿关联交易等方式掩盖实际控制权;控股股东是否有不当干预机构经营、侵犯中小股东利益等情况。

(三)业务管理情况。重点核查是否存在当金利息预扣情况;利率及综合费率收取是否超过规定限额;是否存在账外收取利息和综合费,或使用个人账户、其他单位账户收取息费;是否发放信用贷款;是否有超比例超限额放款、超范围经营;业务是否办理相应的抵质押登记手续;绝当物品处理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处理绝当品;是否按规定开具了市金融监管局监制的机打当票;是否存在以合同代替当票和账外挂账现象;是否存在自行印制当票行为;当票是否规范保存;是否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代办典当业务,是否向其他组织、机构和经营场所派驻业务人员从事典当业务。

(四)公司治理情况。重点核查公司是否存在擅自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公司组织架构是否完善,运行机制是否健全,是否具备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清晰的股权架构以及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和风险管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等三会一层的运行是否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有下列情形:有犯罪记录;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或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负有个人责任;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经营场所是否经过监管部门批准;场所设置是否符合相关条件。

(五)公司财务情况。重点核查公司的账实、账证、账账是否相符,与系统数据是否相符;抵质押手续、质押物交付手续、质押物保管情况是否与业务相对应;开具的当票、续当凭证与真实业务及财务信息是否相对应;现金管理是否符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是否按照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向监管部门报送经营管理、财务状况、风险状况、统计数据等相关资料,报送数据的质量是否达到监管要求。

(六)分支机构设立和变更情况。重点核查是否未经监管部门批准设立或注销分支机构;是否存在未经监管部门批准变更分支机构登记事项情况。

(七)其他违规问题。重点核查公司及其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被有关部门联合惩戒;公司是否符合失联空壳的标准;是否配合监管部门的日常监管;是否配合完成往期整改;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是否存在涉黑涉恶情况;是否存在套路贷、非法集资、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是否存在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违法犯罪或者腐败行为;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八)党建工作情况。公司是否设立党组织;是否有党员,党员人数与党组织是否相匹配;党建工作是否写进公司章程;是否开展党建活动;国有企业的党组织是否按照《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执行。

四、年审结果分类

市金融监管局在机构自查和区县初核的基础上,结合机构经营情况、风险状况、违法违规性质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对参与年审的机构确定年审等级为A类(正常类)、B类(整改类)和不通过三类,并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分类处置。

(一)A类机构(正常类):经核查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且经营处于正常状态的公司。

(二)B类机构(整改类):经核查存在非重大违规问题的公司。对B类机构,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监管措施。对整改后仍不合格、拒不配合年审整改工作的典当行,按不通过类处理。

(三)不通过类机构(取消经营资格):拒不参加年审的、经核查存在重大违法问题的公司或处于失联空壳状态的公司。对不通过类机构,取消典当经营资格,收回其《典当经营许可证》。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年审步骤

    (一)准备工作阶段(2022420日至510日)。制定年审工作方案,召开年审工作专题培训会议。

(二)机构全面自查阶段(2022511日至610日)。纳入本次年审的典当行按照本文件确定的年审内容,选择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对标开展全面自查,并参照上述标准进行自我分类。

(三)区县分类初核阶段(2022611日至630日)。区县金融工作部门汇总机构自查情况,通过核查机构年审报告、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核实有关数据和信息提出年审等级建议,核查范围为辖区内参与本次年审的典当行。

(四)汇总复核阶段(202271日至725日)。市金融监管局根据机构自查、区县初核及日常监管等相关情况进行复核,确定年审等级。

(五)整改报告阶段(2022726日至831日)。向银保监会书面报告年审工作情况;向社会公开年审结果;对整改类机构采取监管措施,委托区县金融工作部门督促整改,并向市金融监管局报告整改报告。

六、年审相关要求

(一)区县金融工作管理部门和典当行要高度重视年审工作,充分认识年审工作的重要性。区县金融工作管理部门要指定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实施辖区内典当行年审工作(附件2)。典当行作为年审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对照标准认真开展全面深入的年审工作,法定代表人负责落实年审工作,指定经办人员具体实施本次年审工作(附件3),且所有报送的资料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如有特殊原因不能签字的请说明理由,并由我局予以确认。

(二)各典当行要逐条对照标准自查,自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事项,如发现其他问题,可做书面说明。提交的年审资料必须全面、真实、准确反映本企业经营活动和财务情况,不得隐瞒和弄虚作假,对本文件明确的工作任务、实施步骤、时限要求等必须不折不扣执行到位,把握重要时间节点,倒排整改进度时间表,做到边排查边整改。请各典当行于610日前将基本情况表、自查分类表和年审报告等相关资料(附件4567)报区县金融工作管理部门,逾期不报者视为放弃或不接受年审。

(三)请相关区县金融工作管理部门主动承接和配合我局开展典当行的年审工作,结合日常监管和年审情况提出年审等级建议,理由应充分,证据需固化。区县金融工作部门对机构自查结果和有关指标存疑且意见不一致的,需作出书面说明。请区县金融工作管理部门于630日前向我局提交机构年审资料、区县初核报告及年审等级建议。

(四)市典当行业协会应加强对典当行的指导和服务,协助我局做好年审工作。

附件:1.2021年度年审40家机构名单

      2.区县金融工作管理部门联系人员名单

3.典当行基本情况表

      4.典当行自查情况表

      5.典当行组织架构统计表

      6.典当行党建工作情况表

      7.年审提交材料清单

          附件下载.docx


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4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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